内容摘要:近日,习近平总书记集中论述了“四个全面”战略,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记者围绕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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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集中论述了“四个全面”战略,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里所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往有什么不同?记者围绕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怎样分析“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重要性?
侯欣一:世界各国的历史以及中国的经验一再证明,一个国家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可能有多种,但治理好结构复杂的现代社会的方法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一个艰难的事业,也是一个宽泛的话题,涉及的问题很多。
以前我们一直强调依法治国,把它作为治国方略。这次“四个全面”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从中央文件和领导人表述中可以看出,今后我们要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也就是最核心方略。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把法治铺设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使法治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准则,这样的提法与以往是不一样的,它给中国社会下一步带来的变化可能也是不一样的,把法治由诸多种治理手段之一,提升为最核心的治理手段之一。从今以后,法治将成为人们生活最基本的一个标杆,成为判断一个人最基本的依据,成为国家治国理政最基本的手段。
《中国社会科学报》:应当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侯欣一:法治是一个包含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守法等方面的完整链条,目前我们每个环节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立法领域还存在很多空白,民法领域有很多单行法,但没有系统、完整的“民法典”;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欠缺;违宪审查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今后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过程中,制度是落实依法治国的保障。以往我们提法治多,但制度落实少,现在制度建设和保障落实被提到重要的位置,并已经行动起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涉及法制的有90多项,要求各级部门逐一落实,这些制度建立起来后,哪怕法律没那么多,法治运行的水平也会提高。因此,把现有的制度尽快落实、运转起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目前,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已经展开。比如,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国家设立宪法日,这虽然是文化意义的、昭示性的制度,但对全民普法、提高国民宪法法律意识会起到积极作用;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要求新入职公职人员要向宪法宣誓,这种直击心灵的“软性约束”会伴随人的一生;司法改革领域,巡回法庭制度已经确立,开始开庭审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