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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能否让失能老人靠退休金养老 青岛探索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2015年02月12日 08:36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丁先明 字号

内容摘要:冬日的傍晚,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二楼病房,询问完多位老人的病情变化后, 63岁的院长谭美青从护工手上接过热粥,帮助70岁的老人张明亮(化名)进食。

关键词:老人;养老;退休金;护理保险;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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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傍晚,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二楼病房,询问完多位老人的病情变化后,63岁的院长谭美青从护工手上接过热粥,帮助70岁的老人张明亮(化名)进食。多年前,张明亮因患心脑血管疾病留下后遗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这是一家特殊的老年护理院,接纳的都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像张明亮这样的失能老人越来越多。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失能老人数量已经接近4000万。高昂的养护费用成为这些老年人的沉重负担。

  在青岛,一些养老院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医养结合”的探索,像张明亮这样的病人和老人,各项生活照料费用加起来,每月需2000元左右。治疗疾病的花费,社保至少可报销80%以上。

  “如果没有青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很多失能老人都难以住进养老院,毕竟医疗费用的支出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办了10多年养老院的谭美青说,“现在好了,得益于这种医养结合的制度,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解决了这类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极大减轻了老人和家属的负担。”

  失能老人靠养老金能不能养老

  2003年8月,从四方医院副院长的位置上退下来,谭美青聚集起20多名医院退休职工,大家一起凑钱,办起了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主要接收失能老人,负责他们的生活照料和病痛治疗。

  谭美青之前是一名内科医生,长年的社区卫生工作让她目睹了很多失能老人临终前的凄苦:无人照顾的老人,被子上满是粪便,褥疮更是惨不忍睹;五六十岁的老人身体已渐渐不好,却要为八九十岁的父母陪床、送饭……

  “‘久病床前无孝子’,我看见了太多因照顾失能老人导致家庭不和的案例。”谭美青认为,针对长期卧床的失能老人,主要是解决病痛和生活照料问题,应该有专门的机构为这些老人提供一个归宿。

  然而现实是,医院因为床位紧张,一般不愿意接收没有紧急病情的失能老人。即使能住上院,费用又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

  谭美青想探索一种医养结合的模式,争取实现“失能老人靠退休金就能养老”。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属的经济负担,这家护理院千方百计降低开支。针对需要用药的失能老人,谭美青常常提供耗资不同的3种治疗方案,供老人家属选择。

  “我们尽可能使用便宜的药,护理院刚开始的那几年,青霉素的使用量远远超过一所三甲医院。”谭美青说。

  2003年,针对癌症晚期、心脑血管疾病终末期等失能老人,护理院每月仅收取不到600元的费用。当时的统计数据显示,从护理院去世的老人,每天每床的医疗费用平均为15元,而在床老人每天每床的医疗费用平均仅为7.2元。

  这样的收费标准吸引了众多失能老人入住,“一开始我们只有20多个床位,最多时住进57人,走廊里都住满了人。”谭美青说。

  2011年,青岛市红十字养老护理院每月费用调整至1700元左右;2013年,这一费用不到2200元。

  “我们是参照青岛退休人员最低收入来定标准的,青岛的标准定600元,我们就收600元之内;定2200元,我们就收2200元以内。我们想探索看看,失能老人光靠自己的养老金能不能养老。”谭美青说。

  费用是降下来了,但对老年护理院来说,却只能维持基本运转,难以保证职工工资。院长谭美青不拿一分钱报酬,反倒拿出退休金补贴护理院的建设,其他职工也基本不拿工资。

  医疗护理保险倒逼费用下调

  这样的探索如何维持?

  业内人士指出,迫切需要把养老医疗护理保障从传统的医保模式中分离出来,并予以单独的制度性安排。

  在传统医疗保障模式下,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的住院治疗费用,社区和家庭的医疗护理保障尚属空白。对失能老人而言,要获得由医保支付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只有选择住院治疗,这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陪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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