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的出现触动了原来的格局,触动了原来大家习惯的生活秩序,触动了原来的观念和利益,这就形成了一个时期所谓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法律问题;创新;社会利益;城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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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互联网的出现触动了原来的格局,触动了原来大家习惯的生活秩序,触动了原来的观念和利益,这就形成了一个时期所谓的热点问题
●一项新技术如果是适用的,从长远来看这种社会利益是无法阻挡的。实现这种利益的过程也许是曲折的,这取决于我们的法治环境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观念
●传统的东西如果真的比较完善,新技术想要攻克它是非常难的。因为原来的越落后,新兴的替代性就越强
人们普遍认为,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要于法于理有据,要符合现存的秩序。另一方面,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新事物出现却必然对现有秩序形成冲击,也就是说,新事物或者新的创造,往往要面临着法律、文化和社会利益的适用性问题。现在互联网+就遇到这个问题。
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巩固创新并合理解决创新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在当代技术高度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一直存在这样的问题。互联网发展得非常快,后果到底怎么样,目前还没有一致意见。互联网的出现触动了原来的格局,触动了原来大家习惯的生活秩序,触动了原来的观念和利益,这就形成了一个时期所谓的热点问题。
历史上这样的事情很多。汽车的出现就引起了轩然大波,赶马车其实比开汽车更复杂,而开汽车不仅简单,而且快、稳、乘坐量大,明显会替代原本技术含量很高的马车。英国伦敦曾经通过一部很有名的“红旗法”,就是汽车在街上行驶时,前面得有一个人举着红旗导引,汽车的速度不能超过人的速度,否则就是不当竞争。
互联网从诞生之初就伴随着负面的东西,天下没有创新是只有正面作用的。比如互联网上令各国安全部门头疼的暗网,很多恐怖主义活动大量利用暗网从事恐怖活动,这也是互联网+。虽然它加入了加密技术让我们的通讯变得更加便利,但是很多有不良企图的人也试图利用它,所以这之间的权衡需要我们思考。
这样的权衡我不知道法学界怎么看,以经济学思维来看,这在过去叫做成本收益分析。自从1960年科思的论文之后这个思维就已经动摇了,但这篇1960年的论文应该是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共享的,他对我们思考社会中的成本、收益、损害、交互损害问题都有启发。如果把这个思维引到我们今天的现实问题来,这个角度可能就会更多了。
一个新技术跟一个社会原来的秩序、法律、既得利益相矛盾所出现的问题
由于目前大量创新经验不足,善性恶性还无法区分,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要高举创新的旗帜,还要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这类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只能根据现实发生的案例来衡量。
IP电话也是互联网的一个应用,它刚诞生的时候是离谱的。1995年已经可以打网络电话,但那时候技术不过关,回音特别大,所以没有商用价值。之后两三年以色列公司率先解决了这个问题,然后变成一个专利,就可以在互联网上打电话。互联网是IP,在基础通讯网络上加上IP,把语音转化为数据包并且可以在一条线上跑好多包,互相不影响,这样就有好多人可以在一条线上打电话,那个数据包传过去再还原,这个东西当然就便宜,但是一便宜就会冲击原来的存在的。
当时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福建福州马尾区当年有个城市兄弟,是民营的小业主,开了个商场卖东西的。为了刺激人们买东西,他就提出你买一百块的东西奖励打几分钟电话,这个电话就是网络电话。
福建省都是侨眷,侨眷要跟海外通话,那时候中国电信的国际长途每分钟是28块到32块人民币。当年打电话跟打电报一样要起草好稿子,要念得非常熟,从一计时就掐着表念。这是当时的价值规律,贵的东西需求量就少。城市兄弟用互联网电话是合法的,他交齐了网费只用一个耳麦就可以打,他开始是奖励机制,买一百块钱打两分钟,后来发现很多人来买东西就是为了打电话,他干脆就把这个业务变成独立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