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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力量对《贵州省志·气象 地震》《贵州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进行总纂的公告
2016年03月17日 13:42 来源: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二轮《贵州省志·气象地震》 《贵州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部志稿已提交终审。上一篇:国务院客户端上线。

关键词:贵州省;地方志;志稿;计划生育;地震

作者简介:

  二轮《贵州省志·气象 地震》《贵州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部志稿已提交终审。经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公开邀请社会力量对《贵州省志·气象 地震》《贵州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部志稿进行总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招标内容

  《贵州省志·气象 地震》《贵州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两分册,其中地震气象分册100万字;人口和计划生育分册100万字。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选报相关志书总纂,并确定项目负责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项目负责人,或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单位在贵阳市或项目责任人居住贵阳市的优先考虑。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志书编纂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编纂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编纂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请志书承编单位相关人员参与总纂。

  3.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宪法等相关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了解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修志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对志书总纂有一定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对所申报志书记载领域比较熟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总纂任务(委托志书的总纂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申报及评审

  1.申报期限:2016年3月18日至 25日。

  2.申报时申报项目责任人到省地方志办领取相应志稿,按照要求的时限(7个自然日)内填报《贵州省志· 》总纂计划书(附后)备选。

  3.组织评审:省地方志办组织召集二轮贵州省志总编总纂及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部门、责任人和提交的总纂方案进行评审、审批工作,择优确定志书总纂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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