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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历史回顾与经验
2019年02月03日 09:18 来源:《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理论研讨会文集》 作者:曹水群 孙妮妮 字号
关键词:西藏;群众工作;历史;社会主义;改革

内容摘要:回顾党在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历史,总结其经验,对于构建和谐西藏,进一步推进西藏各方面工作,有着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西藏;群众工作;历史;社会主义;改革

作者简介:

  摘要:回顾党在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历史,总结其经验,对于构建和谐西藏,进一步推进西藏各方面工作,有着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平解放时期党在西藏的早期群众工作成效显著;民主改革时期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在曲折中发展;改革开放开辟了党在西藏群众工作的新时期。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基本经验可总结为四点,即: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宣传和引导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

  关键词:西藏地区;群众工作;历史;经验


  回顾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党领导和依靠西藏各族人民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制度;改变了旧西藏贫穷、落后、封闭的面貌,使西藏呈现出欣欣向荣、开放包容的新气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离开群众的信任、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只能是幻影,西藏的辉煌成就也只能是空想。而人民群众力量的激发、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党的群众工作是否有效。回顾党在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历史,总结其经验,对于构建和谐西藏,进一步推进西藏各方面工作,有着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历史回顾

  西藏早期的群众工作有其特殊性,只能在不妨碍团结西藏上层、不触动上层利益的前提下,在西藏上层集团允许的狭窄空间中迂回进行。这与我党在内地的直接发动群众大不相同,因而西藏早期的群众工作一般称之为“影响群众”,即争取群众。

  (一)和平解放时期党在西藏的早期群众工作成效显著

  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复杂而艰巨,对外要领导群众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对内要组织群众彻底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使受苦受难的西藏人民得到解放。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进军西藏、解放西藏,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革命的重要使命,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因此,毛泽东根据国内外重要形势作出指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进行谈判,期望用和平方式解放西藏。

  解放军进军西藏不仅面临着天然之险、语言不通和风俗迥异,更困难的是缺乏群众基础。如何争取民众,如何发动群众就成为和平解放西藏的首要问题。在解放西藏过程中,十八军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各种影响群众的工作,通过为当地群众做大量的好事来争取群众,增进他们对共产党、解放军的了解。首先,解放军先遣部队做好了革命宣传和组织工作,扩大了党的政治影响,为日后争取西藏人民的理解和拥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宣传群众是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之一。十八军进藏后为缓解汉藏关系,亲自登门拜访,和西藏人民广泛接触,积极展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等。解放军执行的每一项政策,都尽力向群众解释和说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力争最大程度上得到当地上层人士和藏族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还深入调查农牧区的阶级状况,并着手开始培养改革积极分子,放手发动西藏人民,启发了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其次,解放军进藏途中充分尊重当地藏族群众的风俗。包括宁可露宿街头受冷受冻也不强占寺院民房;修路过程中不损坏“玛尼堆”;不在寺庙附近打猎、捕鱼;不在神山圣湖附近砍柴、放牧等等措施。再次,解放军以优良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党在解放西藏之初,鉴于西藏群众生活困难,缺少粮食的实际情况,进军途中规定了“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方针,部队的费用由中央包干,所需物资主要由内地运送。沿途中,解放军一边行军,一边修路;一边发放无息贷款扶助群众搞生产建设,一边帮助群众送药看病,解决困难,逐渐赢得了西藏群众的信任。

  阿沛在回忆他的经历时说:“我们和解放军接触两个多月,耳闻目睹,他们不住民房,不住寺庙,不论刮风下雨,都住帐篷,买卖公平,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所作所为是为人民服务的”[1]。进藏部队正是以实际行动,团结争取上层和群众,消除民族隔阂,使民族关系不断改善,这为后来的平叛、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勤政殿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决议》(即十七条协议),正式宣告西藏和平解放。这是西藏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明确社会改革方向的根本前提,是实现西藏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西藏的和平解放,标志着西藏由半殖民地社会过渡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实现了社会性质的历史性变迁。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回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这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加强了民族团结,更促进了西藏社会的稳定、政治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民主改革时期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顺利推进

  西藏和平解放之后,党中央考虑到西藏的经济、政治特殊情况,在《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2]。但是,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为维护其特权和利益,在帝国主义和国外反动势力的支持、纵容、怂恿下,于1959年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分裂祖国的武装叛乱,妄图阻挡西藏进行社会改革,永远实行黑暗、反动的封建农奴制度。为了维护祖国统一,中央在西藏人民的紧密配合下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彻底平息了叛乱,并根据群众的呼声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民主改革运动。

  西藏的民主改革是实行和平改革,这是阶级斗争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并非依靠武装斗争。即依靠劳动人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采取逐步迂回曲折的方式来达到改革的目的。在进行民主改革时,党中央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西藏地区的历史发展水平、社会生产力状况、阶级关系等多种因素而制定了特殊的政策,主要包括不划富农阶级;根据农区、牧区、寺庙、城镇和边境地区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的方法步骤,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对农奴主、农奴主代理人和牧主,按其参加叛乱与否,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等等,这些都是西藏改革中独具特色的。整个改革运动的出发点都是为解放西藏的广大劳动人民,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团结、依靠并发动藏族群众,使党的正确主张成为一场关于群众自觉行动、群众自我解放的运动。

  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工委要求“彻底发动群众,进行诉苦、算账斗争,吐口水、挖穷根,搞得越彻底越好”[3]。民主改革必须要有广大群众的参与,使受压迫的群众通过自己的斗争来取得民主改革的成果。若没有群众参与,群众的觉悟就不会在斗争中提高,对上层的剥削就没有深刻认识,就不会有翻身获得解放和当家作主的意识。如在农区分配土地的过程中,我们党对群众进行了广泛地发动,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是劳动人民受苦受穷的根源,只有废除这个制度,劳动人民才能变为土地的主人,才能彻底翻身解放。对于凡是发生叛乱的地方,都要发动群众协助和支援解放军平息叛乱,并对群众进行平叛斗争的教育,召开群众大会,揭露叛乱罪行,摧毁封建农奴制度的基层政权,废除三大领主在牧区的各种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废除人身依附制度,解放奴隶。除此之外,在西藏的民主改革中,解放军与各地工作组深入到农牧区群众中,和藏族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三同”中加深与藏族群众的阶级感情,向群众宣传党的改革路线、方针和政策等,使群众认识到遭受压榨和剥削的根源,提高其思想觉悟,增强他们组织起来摧毁封建农奴制度、消灭农奴主阶级的决心和信心。这些改革中的群众工作不仅揭露了封建农奴制度的本质和叛乱分子的滔天罪行,还在宣传与教育群众时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更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关系,有利于改革的进行。

  西藏的民主改革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据统计,在1959、1960两年间,西藏建立了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4]。到1960年底的时候,西藏已经成立了8个专区(市)、78个县(包括县级区)、283个区级政权和1009个乡级政权。1961年,西藏各地普选开始实行。1965年8月,西藏1359个乡、镇完成基层选举工作,567个乡、镇成功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92%的地方建立起了乡级人民政权,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在54个县召开,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举行,宣告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有力地保障了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5]。

  (三)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在曲折中发展

  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党的既定方针,也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西藏农牧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经阶段。

  1964年冬,西藏的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拉萨堆龙德庆县通嘎乡冲色村)开始试办,到1975年底,西藏的1929个乡(不含阿里)建立了1921个人民公社[6],基本上完成了农牧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西藏农牧区的人民公社化。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文革同处一个时期,难免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但总体来看,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在曲折中发展,其成绩不可抹杀。

  在此期间,党的群众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做好宣传,打好思想基础。早在1960年初,西藏一部分较早完成民主改革的地区,就开始试办农业合作社。中央当时认为,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客观条件还不很成熟,就叫停了农业合作社的推进工作。中央要求,要先向群众深入进行民主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打好思想基础。

  二是慎重分析,把握条件。到1965年上半年,随着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成立、大批民族干部的成长,西藏农牧区建立了2万多个生产互助组[7],一批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小型工厂纷纷建立,以国营商业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商业网也初步形成。至此,西藏社会主义改造的经济基础、政治条件、思想条件和干部条件基本具备。1965年的8月29日,中央发出《关于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复示》,同意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西藏试办人民公社。

  三是搞好试点,慎重推进。《关于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复示》明确指出:在建立人民公社的时候,宁可时间用的长些,准备得充分些,搞的稳些。要特别注意防止一哄而起,打被动仗。应该先在专区领导下和少数领导强的县的领导下搞少数试点。

  四是坚持自愿互利,不可强迫命令。1970年12月8日,中央发出《关于西藏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指示》,强调:要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切不可强迫中农牧入社。在办社的所有制形式上,可以是两级,也可以是三级。生产队的规模不宜一律规定30户,可以大一点,也可以小一点,要因地制宜。对生产资料入社的方法,可以采取初级社的经验,也可以采取高级社的经验,或者采用内地人民公社的做法。这些都要和群众商量,由群众自己去决定,一切不可强迫命令,简单从事。

  1965—1978年的13年间,西藏的工农业总产值从整体上提高了[8],这说明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较为牢固的基础,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文革期间,左倾错误横行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能够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结合西藏实际,采取灵活举措推进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实属难能可贵。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群众工作作风,如:先宣传,打好思想基础,稳步推进使群众逐渐接受,进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等,赢得了西藏各层、各民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是西藏社会主义改造能够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改革开放开辟了党在西藏群众工作的新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同时,西藏自治区为响应党的号召,开始在广大农牧区进行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体制改革,群众工作也随之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1980年3月,为帮助西藏全面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形成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快速开展西藏工作的新局面,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形成《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纪要》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地医治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国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9]这次会议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西藏实际出发,有效推动了西藏的全面拨乱反正,是新时期开端的一个标志。同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去西藏考察指导工作,在干部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而奋斗”[10]的战略目标,并指示要缓解人民压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强调把国家支援西藏的大量经费,用到发展农牧业和藏族人民日益迫切需要的方面。[11]自治区为落实其讲话精神,减轻群众负担,经过深入调查,制定了一系列使群众休养生息、发财致富的详细策略,主要包括“放、免、减、保[12]”四字方针,不仅让农牧民尽快富裕起来,还给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为了更好地落实民族、宗教和统战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中央于1984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中确定了43项援藏工程,不但促进了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使各族人民更加体会到党中央对西藏的关怀。除此之外,1985年,国家对西藏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政策,这些着实为群众利益考虑的优惠政策要比内地省市早若干年。

  1987年邓小平在《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中提出:“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13]”。实践证明,在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的同时,党中央坚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上,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而奋斗。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东欧、苏联社会主义事业出现严重挫折,国际反华势力勾结达赖分裂主义集团制造混乱,企图遏制中国发展。1987-1989年拉萨连续发生三次骚乱,针对西藏严峻形势,时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的胡锦涛特别强调:“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中央政治局西藏工作专题会议上明确提出反对分裂、稳定局势的依靠力量是农牧民、工人、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要把西藏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在党和人民的力量基点之上。这充分反映出党在建设西藏、进行反分裂斗争中所依靠的基本力量。这次会议在危急时刻扭转了西藏局势,被称为是一个重要转折点。1994年7月,中央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新时期西藏建设的新方针,简单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党中央从西藏实际出发,不断加大援藏力度,积极支持西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系统地解决西藏工作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在继承前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基础上,中央分析了西藏的形势与任务,于2001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西藏要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又一次为西藏指明了奋斗目标。为改善西藏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党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大力推进“安居工程”,有效改善了农牧民居住的环境,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10年1月,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为了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西藏开展了“基层建设年”与“强基惠民”活动,此举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领导干部们深入基层,与群众同甘苦,为群众想办法、谋发展,切实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在农牧民心中树立了良好的亲民形象。2013年7月,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重要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重要指示,西藏开展了扎扎实实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发展群众观、践行群众路线、优化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西藏地区群众工作的基本经验

  党的各项政策在西藏的成功实践标志着党在西藏地区的群众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深入总结其基本经验对于全心全意为西藏各族人民谋利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

  西藏和平解放至今的60余年,党中央在经济建设、政治民主、社会稳定、思想文化、生态环保及改善民生等各个领域,都始终坚持从西藏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符合西藏特点,能为西藏广大群众接受的发展政策。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提出“经营西藏”的思想,“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治藏方略,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促进西藏社会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认识和重大方针体系,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提出“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深入分析中国共产党的治藏历史,把中国的普遍性和西藏的特殊性相结合,基于西藏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摸索西藏现代化建设的特殊规律,这是西藏革命和建设能够成功的最重要的经验之一。

  “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就是把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分析,“中国特色”是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属于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西藏特点”是指西藏呈现出的阶段性、区域性特征,属于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在西藏的发展过程中,既要遵循共性,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要符合个性,即顾及西藏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不断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具体来说,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要依靠西藏各族人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心全意为西藏人民谋福祉,让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不仅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与达赖集团做斗争的政治基础。事实证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过程中,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才能使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顺利进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走群众路线,做人民满意的群众工作,才能实现西藏的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真正的幸福安康。

  (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宣传和引导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党的历届领导都非常重视对西藏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增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西藏的发展稳定服务。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对于宗教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行政力量来“消灭”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要求各级党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不能简单地把宗教和迷信划等号,将信教群众和愚昧落后划等号。否则,在群众工作中,就容易犯简单、片面的错误,这势必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疏远大多数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致使党在西藏的群众基础有所削弱。

  二是在看到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存在差异的同时,更要看到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领域根本利益的一致。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有对立,但更重要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两个群体之间的同一性。我们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不伤害他们的宗教感情,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他们也才能以更高的热情和积极性参与到中国共产党所引领的西藏现代化建设中来。

  三是关注和保护不信教群众的权利。在西藏,由于宗教与民族的结合,在某种程度上,宗教已成为藏族群众民族认同的文化标识之一,这对本民族中的不信教者带来了不小的民族道德压力。如:有些藏族群众对社会名流的道德评价往往以其对待藏传佛教的态度作为标准。不信教者在藏族群众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在比较闭塞的地方,这些不信教者甚至被视为宗教异端分子和本民族的背叛者,他们在社会圈子中容易被孤立,往往经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基于此,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必须对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注重保护不信教群众的权利。

  四是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健全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理解和尊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诉求,创建良性沟通平台,重视并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完善预警和处置机制,对于宗教领域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对相关人员讲透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增强处理问题的主动性。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对可能影响宗教关系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要及时反映并处理,否则,就给它们惑众留下了时间和空间,可适当放开媒体对于宗教组织、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的客观报道,以正视听。

  (三)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党在西藏的群众工作提供了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在西藏和平解放时期、民主改革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广大进藏干部和解放军官兵,树立长期建藏、边疆为家的思想,把解放西藏和帮助西藏人民搞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为自己的光荣任务,在开展统一战线的同时做好群众工作,与当地的藏族干部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结成了亲密的战友,增进了民族团结。他们经常走进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藏族人民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反分裂过程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以身作则,武装头脑,揭穿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事实,坚定自己的立场进行反分裂斗争。

  在西藏,群众从对我们党的认识、信任到支持,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到拥护,从对上级指示精神的领悟到贯彻执行,更多的是从生活在他们中间的党员干部身上认识和了解的,是从党员干部们在工作与生活中的行为表现来衡量的。进入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同志要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与和谐西藏建设不断努力。

  (四)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

  民生问题是党在西藏执政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西藏取得政权,就是因为始终坚持以尊重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加快西藏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得到了群众的支持、拥护和信赖。西藏属于欠发达地区,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发展速度缓慢,做好西藏工作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了让更多的农牧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党中央按照使全区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等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着力解决好西藏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2013年,西藏自治区政府继续实施惠民政策“十件实事”,主要包括安居工程的实施、农牧区条件的改善、控制物价水平、扩大就业、健全社保体系、优先发展教育、完善文化设施、推进扶贫开发、抓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内容,这些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利民政策进一步推进了西藏地区的群众工作,有效发挥了暖民心、聚人力、助发展、促和谐的作用。

  (作者:曹水群,西藏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孙妮妮,西藏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西藏的实践。)

  参考文献:

  〔1〕黄颢、刘洪记,《西藏50年》(历史卷),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2〕王小彬,《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61页。

  〔3〕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西藏的民主改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6页。

  〔4〕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322页。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和平解放60年》,光明日报,2011年7月12日,第6版。

  〔6〕王小彬,《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1页。

  〔7〕王小彬,《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

  〔8〕王小彬,《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页。

  〔9〕阿沛·阿旺晋美等著,《见证西藏:西藏自治区政府历任现任主席自述》,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编,《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94-2005)》,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01页。

  〔11〕丹增主编,《当代西藏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308页。

  〔12〕王小彬,《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1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7页。

作者简介

姓名:曹水群 孙妮妮 工作单位:西藏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职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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