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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幅上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2014年09月02日 09: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席敏 字号

内容摘要:据了解,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新标准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加大对高校学生资助力度,以更好地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助力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关键词: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山东省;财政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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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9月2日专电(记者席敏)进入9月,各地高校陆续迎来开学。记者2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大幅提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其中,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12000元。

  除了提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外,山东省从今年开始,每年将安排5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1万名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形成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在内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激励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

  据了解,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新标准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加大对高校学生资助力度,以更好地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助力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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