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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家庭暴力犯罪案指导意见 明确遗弃罪认定 最高法等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
2015年03月04日 1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最高法等四部门今日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三部分就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处罚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

关键词:家庭暴力;意见;犯罪案;中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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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等四部门今日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三部分就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处罚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

  《意见》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全文共25条。

  《意见》第一部分就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分别是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原则,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原则,尊重被害人意愿原则,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原则,以彰明意见宗旨,明确办案导向,指导规则准确适用。

  《意见》第二部分就案件受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积极拓宽犯罪事实发现渠道。针对家庭暴力犯罪事实难以发现的问题,《意见》一方面通过重申刑事诉讼法规定,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另一方面要求司法机关积极主动发现家庭暴力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家庭暴力犯罪线索的,即应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是及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针对家庭暴力犯罪难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问题,《意见》从三方面着手解决:一、要求及时立案。公、检、法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后,应当迅速审查,依照立案条件决定是否立案。二、人民检察院代为告诉。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无法提起自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本身是施暴人或者没有告诉或代为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告诉。三、加强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职能,防止有案不立。

  三是注重保护被害人利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意见》对办案机关提出了以下要求:一、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被害人,立即协助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二、对需要临时安置的被害人及相关未成年人,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置。三、加大对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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