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财政部网站3月12日深夜通过问答形式公布万亿地方债置换细节。
关键词:债务;地方债;存量;地方政府债券;债券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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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3月12日深夜通过问答形式公布万亿地方债置换细节。此前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3月11日下午在回应有关置换的1万亿地方债如何分配的问题时称,财政部马上会公布具体计划。朱光耀称,有关置换3万亿地方债的传闻是空穴来风,国务院明确批准置换的规模是1万亿。
以下为问答全文: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问为什么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答: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债务,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还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缓解部分地方支出压力,也为地方腾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创造条件。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变化,不增加债务余额,因此,不会增加今年财政赤字。
问:请问这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存量债务范围是什么?
答: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地方下达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置换范围是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这部分债务已经审计确认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操作程序上,向地方下达债券额度前,我部专门向全国人大有关机构进行了沟通报告,下达债券额度后,又及时向全国人大有关机构进行了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