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育部网站今天中午公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区;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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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今天中午公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2014年,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491个县级单位申报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最终,有46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7个县(市、区)未通过,此次通过数量最多的为广东省,达57个。截至2014年底,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累计达到757个。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在评估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共安排国家督学和专家736人次,随机检查学校3195所(含教学点225个,特教学校9所),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94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2.5万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9.4%,撰写对受检省级政府反馈意见28份,并在教育部网站公布。
记者了解到,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防止均衡水平滑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首批29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重点对各县(市、区)校际差距进行了年度对比分析和达标评估。根据监测结果,要求地方对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附: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河北省(22个)
石家庄市:新华区 井陉矿区 裕华区 辛集市
新乐市 无极县
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遵化市乐亭县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