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以清单方式明确下来,并公之于众,其实质是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政府依法行政规范基本依据,也为相对人提供便利条件。
关键词:权力清单;地方政府部门;职权;制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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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以清单方式明确下来,并公之于众,其实质是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政府依法行政规范基本依据,也为相对人提供便利条件
“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作为“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的首要措施。
2015年3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这是适应新的改革发展形势、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施政、民主施政、依法施政水平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地方政府亮出职权“家底”
推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都曾提出推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政府部门将其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全面梳理,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和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进行清理调整、依法审核确认、优化运行流程,并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其实质是给行政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供基本依据,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