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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5年08月20日 14:44 来源:山西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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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校系统;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报刊;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力资源

作者简介:

  (晋人社职字〔 2015〕 6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山西省党校系统职称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 201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 年8 月5 日

  

  

  

  2015 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5 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党校系统职称办(设在省委党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 201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山西社会主义学院中的教师,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 (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

   二、评审条件

  ( 一 )基本条件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 2014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 2014〕 6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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