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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天罪行 铁证如山——日本侵华战犯笔供 ——日本侵华战犯笔供(16)—(23)
2015年09月09日 09:0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林正1954年10月9日笔供,他生于1920年,日本山口县人。又有同伙将1名8岁左右的儿童“扔进了井里去,当时我与数名同僚用井周围的小石头打该儿童的头部,结果将其虐杀”。

关键词:笔供;滔天罪行;强奸;山东省;同伙

作者简介:

中国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

  刑杀平民 活体解剖

  林正笔供摘要

  据林正1954年10月9日笔供,他生于1920年,日本山口县人。1941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5月,在湖北省钟祥县,“逮捕了1名30岁左右的中国人民做‘向导’”。“该人向前走了有50米,乘机逃跑”,“我……从背后将其射杀了”。

  1942年11月,在湖北省宜昌县,同伙对逮捕的1名中国男子进行了灌凉水、火烤,“致使这位中国人民陷入了垂死的状态”,在“将该人拖在坑子里以后,又恐他再苏醒过来,我便向脖子上”、另一同伙“向心脏部用刺刀刺杀了”。

  1943年6月,在宜昌县,大队本部军医以对新征集的卫生修业兵“实地教育”名义,“将1名军事俘虏”,“用注射方法使其陷入昏睡的状态后,便从该人的胸部直到腹部实行了解剖,后又用手术刀刺杀其心脏部,以该俘虏的身体内的五脏,向卫生修业兵进行了说明”。

  1943年8月,在宜昌县,中队长对1名中国男子“威吓着进行了讯问,但是未能得到结果,因此就把中国人斩杀了”。由于最初“砍得不太高明,弄得鲜血淋漓,所以又命令我用枪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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