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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2014年12月30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冯颜利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决定》的《说明》都强调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关键词:公正;法治;生命线;司法;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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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决定》的《说明》都强调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可以说,公正与否直接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因此,深刻认识和理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这一重要论断,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没有公正就没有法治

  从严格意义上讲,法治必然要求公正,公正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没有公正就没有法治,违背公正就不是法治。

  法治公正要求法律规章不向任何个人、部门与地方倾斜,强调平等,弘扬正义,推崇法治精神,主要包括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立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起点和前提,执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基础,司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底线。法治公正是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具体来说,立法公正是立法程序公正和立法结果公正的统一。执法公正决定法治公正能否落到实处,是执法形式公正和执法结果公正的统一。司法公正是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司法程序公正和司法实体公正的统一,要求在司法活动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平等、公平与正义。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反映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解决公平正义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政法工作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唯物史观看,法治公正是具体的、历史的,其内涵必然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而发展,世界上不存在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抽象的法治公正。西方法治公正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代表的是资本的利益和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公正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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