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作为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把住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楼梯口”,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人的因素的至关重要地位,彰显了我们党一贯重视选贤任能的优良传统。
关键词:党内政治;准则;党内政治生活;时评;不良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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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作为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把住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楼梯口”,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人的因素的至关重要地位,彰显了我们党一贯重视选贤任能的优良传统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作为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把住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楼梯口”,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人的因素的至关重要地位,彰显了我们党一贯重视选贤任能的优良传统。
在选人用人问题上,总的来看,《准则》 既继承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又与时俱进地吸纳了十八大以后形成的新成果新经验;既提出了三个“坚决禁止”的负面清单,又提出了要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的正面激励;既提出了建立容错机制,又明确回答了为谁容错、容哪些错的时代课题。这些重要思想深化了对选人用人规律的认识,增强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科学、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实践遵循。
选人用人原则与标准是干部工作的风向标定向仪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得人”,关键是要选拔得到党和人民需要的“人”。《准则》 提出,选人用人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基本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体现党对干部的政治要求,又借鉴了古代吏治的精华。“取才之道,当以德行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实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将这些原则继续写入 《准则》,体现了我们党对选人用人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表明我们党在选人用人原则上一以贯之的根本态度和立场。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任务,党选拔干部的标准也会烙上不同的时代印记。当前,我们党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带领着中国人民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最为独特的实践创新,进行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履行好这份责任、实现好这个使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相匹配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准则》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的“四讲四有”“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一脉相承,共同绘就出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像”,为建设一支干部队伍提供了科学的实践依据,体现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政策上的稳定性与创新性的高度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