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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铸警风 警风引家风
2016年06月30日 15: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莫昌池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家风;警风;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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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家是每个人的避港湾,是每个人的成长温床。家是由家庭成员、家训、家规、家风等要素组成。成员是家庭的基本元素,家训是家庭的核心价值观,家规是家庭的“基本法”,家风是家庭的文化财富。 

  家风由家训和家规总体体现。他是我们血液中的气质,是沉淀在我们骨髓里的品格,是我们立世做人的风范,是我们工作生活的格调。“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警风。人民警察须把家风与警风紧密相连,用“家风铸警风,警风引家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家风“不正”,警风就“不整”。有个别警察,身为执法者,不以身试法,对家里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甚至庇护的错误做法,甚至被老婆、孩子“拉下水”。所谓上梁不正,则下梁歪,根本原因在于其家风建设的严重缺失。只有以身作则,恪守家规、传承优良的家风,才能为家人作出榜样,才能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才能引导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成为人民公仆,为民服务。 

  家风“不廉”,警风就“不严”。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北宋政治家,历史学家司马光教子有方,写了篇传诵至今的《训俭示康》。他告诫其子:“有德者皆由俭来也。”“俭以立名,侈以自败”。由于教子有方,司马光之子,个个谦恭有礼,不仗父势,不恃家富,人生有成。以致世人有“途之人见容止,虽不识皆知司马氏子也”。因此,作为人民警察,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廉洁自律的规定,“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严于律己,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公正司法,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首位,用“家风铸警风”,用“警风引家风”,真正把家风“不廉”,警风就“不严”的问题纠正,让“一人为警,全家光荣”的理念深入到每个人民警察及家人心中,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家风”体现的是道德,“警风”体现的是法律,道德把握不好,就容易触碰法律,法律认识不够,就会丧失道德,因此,作为人民警察,优良的“家风”和“警风”紧密联系,二者缺一不可。(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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