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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关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016年08月30日 22: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潘林应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带病提拔;干部;人才;巡视;民主生活会;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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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才是成就一切大业的基石和先决条件,用人是为政之本、治国之本、安民之本。古今中外,凡成就大事业者,都十分重视人才的选用。唐太宗指出:“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知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元代金章宗指出:“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则奔竞之俗息,而廉耻可兴矣。”揭示了天下兴亡、社稷安危、国运盛衰,皆系于是否正确选用人才的道理。

  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不仅破坏制度效力,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而且直接冲击社会公平正义,侵蚀公众信心、社会信任,必须坚决防范和杜绝,并且要一直坚持下去。首先要强调日常走访,改变“不提拔不考察”的现象,经常性、近距离接触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巡视等多途径了解干部,重视了解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加强对领导干部来信来访、个人报告事项、完成重点工作表现情况的专题分析,通过集体会诊及时发现“带病症状”。其次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最后是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追究机制,强化巡视督查力度,从严监管,减少“病源”。

  (作者单位:贵州省从江县加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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