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原创专区
从严治党要抓“铁”有痕
2017年04月03日 21: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欧阳海波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修订了《准则》《条例》,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实践,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铁肩担责、铁面监督、铁腕执纪、铁拳惩腐,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综合运用建言提醒、诫勉谈话、补救治本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干部监督、审计监督之间的协调联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惩戒力度,加重“不敢腐”的威慑,坚决遏制不良作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关键词:监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政治;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党的纪律;铁腕;铁拳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修订了《准则》《条例》,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实践,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铁肩担责、铁面监督、铁腕执纪、铁拳惩腐,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

  一是铁肩担责。要从国家利益、民族大义、人民呼声的高度正确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铁肩担道义”的政治勇气,承担起正风肃纪反腐的历史责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能做群众唾弃的“老三官”!即在政治上不能做“糊涂官”,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规律了然于心。在思想上不能做“太平官”,在履行职责时不拈轻怕重、瞻前顾后,面对考验时,思想天平决不向个人利益一侧倾斜。在行动上不能做“避事官”,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决不能“苍蝇”乱飞无动于衷,听闻有“虎”绕道而行。

  二是铁面监督。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板起面孔、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开展监督,让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要突出监督重点,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创新方式,强化监督效果。综合运用建言提醒、诫勉谈话、补救治本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干部监督、审计监督之间的协调联动。要及时发声,用好监督权威。对可能突破政策底线的决策敢于当面阻止,对可能存在重大廉政问题隐患的事项敢于坚决说“不”,对于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铁腕执纪。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扎紧篱笆,把纪律立起来。特别要注意总结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做法、新经验,把政治生活、政治立场、政治原则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既要细化实体性内容,又要明确程序性规定;既要明确禁止性条款,又要制定惩戒性标准。要进一步拉紧红线,把纪律严起来。对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党员干部,敢于说教育的狠话、出警示的重手,拉下脸来批评、亮出剑来肃纪、点起名来曝光。对一些组织规矩废弛、政治生态恶化、单位风气污染严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铁拳惩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惩戒力度,加重“不敢腐”的威慑,坚决遏制不良作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施教,以儆效尤,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