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总的来说,社区公共性培育的主要目标是探索既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又能兼顾个人利益,使人们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保持自己的活动空间的社区公共性,实现社区层面的“多元共处、各取所需、和而不同”,从而保障基层社会的良性、有序运行。
关键词:社区;公共性;培育;私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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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扶持社区建设,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但一方面,对于政府和社区推出的公共项目,居民带着“完成任务”“应付了事”的心态参与。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提出的共同价值、共同目标、共同利益也就难以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同。另一方面,居民对政府又有诸多不满和抱怨,“例行公事太多”“服务不到位”等等。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社会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较低。
此类社区治理困境出现的主要根源在于没有找到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一方面,目前我国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在相当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运动式推动,政府所提供的资源与居民的实际需求没有实现有效对接。社区居民归属感不强,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使得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常常流于形式,导致所谓的“治理失灵”。因此,如何在社区层面激发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内生动力,拓展能够使每一位居民都有机会直接参与的公共性空间,且使这种参与成为一种实质性与主动性参与,成为我国突破城市社区治理瓶颈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建立以利益为导向的社区公共性。社区治理困境的出现主要源于社区公共性的缺失,社区公共性的存在是基层社会内在秩序与社区有效治理的基础性支撑。如果没有公共性作为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政府很难有效动员与整合社会力量。与此同时,居民由于缺乏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使得社区内自下而上的草根社会组织发育不良,从而不能在社区治理中更好地发挥协同作用。因此,城市社区建设必须以社区公共性作为价值归依。而利益是社会共同体形成的基本的联结纽带,因此,探索建立一种以利益为导向的社区公共性,重建社区共同体,能够从内源上激发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构建合作共治的城市基层新型治理模式。
以居民的公共精神为源动力。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具有公共精神的社区居民是社区活力与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城市社区需要在重塑社区公共生活、构建社区公民教育体系、塑造积极公民、促进公民的公共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提升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公共精神的提升需要有效的公民教育。一方面引导个人自主、自尊、平等地对待自己和他人;另一方面必须引导公民从公共参与角度寻找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鼓励他们在积极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参与到公共生活中,形塑公共精神,即在“公”与“私”之间找到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