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人文西北 >> 区域特色
走出实验室 走向生产线 ——西北大学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2018年03月13日 15:15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张梅 字号
关键词:西北;实验室;大学;转化;科技成果转化

内容摘要:这段时间,西北大学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的工作人员非常忙碌。作为西北大学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他们全程跟踪参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关键词:西北;实验室;大学;转化;科技成果转化

作者简介:

  记者 张梅

  这段时间,西北大学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的工作人员非常忙碌。作为西北大学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他们全程跟踪参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017年以来,西北大学教师从事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优秀成果走出实验室,快速转移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得益于西北大学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探索。

  打通两个“一公里”

  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西北大学也存在两个“一公里”难题。这两个“一公里”难题分别是: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导致大量专利被“束之高阁”的“最先一公里”问题;科研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完善,使得科研成果难以走出“高墙”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激发创新活力,让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西北大学从解决两个“一公里”难题入手。

  2017年9月,西北大学颁布《西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下放,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完善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

  西北大学科技处处长申烨华介绍,《西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有几大亮点:《办法》下放了成果转化定价权,教师可自行定价转让,并提高了教师获益比例;根据《办法》,对转化现金收益,学校按转化价格的5%计提成本补偿,并扣除转让过程第三方服务费后,转化净收益的90%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4%奖励给成果所在单位,6%纳入学校微种子基金;对于转化股权收益,所得股权的85%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15%归学校持有,其中5%为学校成本补偿,10%纳入学校微种子基金。

  与此同时,西北大学新修订了《西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管理原则、经费预算、结余经费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两个《办法》进一步落实了中央和我省有关法规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精神,并结合学校特点进行了细化,使得‘三权’下放在学校范围内操作性更强,为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提供了政策保障。”申烨华说。

  在着力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的同时,西北大学探索形成了一套全链条转化模式,打通“最后一公里”。西北大学副校长常江介绍,西北大学将参与成果转化的研发基地、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种子基金和成果推广平台,统筹纳入到转化的全链条中,形成了从“成果产出”到“产品形成”“企业创办”“资金扶持”、再到“线上线下销售”的全链条转化模式。“这涵盖了成果转化的筛选阶段、孵化阶段以及推广阶段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组建了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团队,为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让‘书架’上的成果,快速顺利走向市场。”

作者简介

姓名:张梅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