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人文西南 >> 区域特色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语言研究成果丰硕
2016年08月22日 07: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霍文琦 字号
2016年08月22日 07: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霍文琦
关键词:语言;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

内容摘要:在我国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大量文献中,法制史料成为研究十六国至唐宋时期中国法制史的第一手资料。

关键词:语言;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

作者简介:

  在我国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大量文献中,法制史料成为研究十六国至唐宋时期中国法制史的第一手资料。敦煌吐鲁番文献中的法制史料内容非常丰富,分为十大部分,有律、制敕文书、启奏、牒、券契、遗言文书、过所、判(判集、判例)等。其中,法制语言研究被认为是比较独特的一个门类。今年7月,由西南民族大学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所所长王启涛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西域所出法制文书语言研究”结项成果被评为“优秀”,并被誉为“形成了研究敦煌吐鲁番学新的风貌”。

  法律语言具有代表性

  敦煌文书语言研究早期主要关注俗文学作品领域,比如故事、小说、诗歌等,后来扩展到对佛经中用字用词的研究。十余年前,王启涛就关注到法制文献的语言特点。他认为,完整的汉语史研究,应该在专人、专书语言研究和断代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体裁语言的研究。“属于同一体裁的文献,往往具有相同的语言特征,形成一个语言聚合,而传世和出土文献基本上都属于不同的体裁范围。所以,通过体裁语言的研究,可以弥补专人、专书语言和断代语言研究的不足,克服对语言现象认识的单一、片面的弊端。在体裁语言中, 法律语言尤其具有代表性。”

  王启涛结合长期从事敦煌吐鲁番法制文献整理和研究工作的优势,于2011年主持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西域所出法制文书语言研究”,并获准立项。但由于敦煌吐鲁番文献大多是写卷而非刻本,其撰写者、抄写者和阅读者遍布社会各个阶层,这些文献的俗体、别体、讹体满纸,方言土语、文言雅语、术语套语数不胜数,加之时代久远,朽烂残泐甚多,造成了敦煌吐鲁番出土文献使用的辨识难、诠释难、缀合难等问题。

作者简介

姓名:霍文琦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