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的海洋权益还有一系列条约、公约的支撑。本文来源:人民网。
关键词:中国 国际公约 铁证 丝绸之路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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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
原标题:中国海权 历史传承
公约的支撑
中国的海洋权益还有一系列条约、公约的支撑。
吕耀东认为:“在东海问题上,我们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这符合联合国相关海洋法的规定。然而,日方无视国际法的依据,把所谓的‘中间线’强加于中国,这是中国所不能接受的。”
而且,正如龚迎春指出的,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归属中国。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这也就意味着,日本以法律形式明确放弃了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台湾的全部附属岛屿”的一部分,自然也包括在日本归还给中国的领土内。
此外,日、菲、越在东海、南海频频挑事的过程中,时不时跑到联合国这个舞台上表演。但事实上,他们在这里实际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了国际海洋法律新秩序。《公约》明确提到,要“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吕耀东说:“这表明,《公约》并没有赋予自身变更国家领土主权的职能,也不可能成为裁判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依据。”
而且,《公约》不能追溯既往。《公约》1994年生效,可是中国对南海诸岛礁及相关海域由历史形成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在2000多年间形成的。作为《公约》的签署国,中国尊重《公约》。不过,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划分历史上形成的各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海域管辖权,同时它承认各国关于海洋和岛礁的历史性权利。
原标题:中国海权 历史传承
丝路的魅力
无数的史料和研究都已经证明,中国一直以来都是海洋大国。曾经,一条连接中西的海上大通道——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见证了当时中国在海洋之上的驰骋。
古代的海上丝绸之路始于秦汉以前,盛于明朝。在古代交通条件极度恶劣的情况下,这条丝绸之路的海上通道连接着古代中国、东南亚、马六甲海峡、印度洋、红海及至非洲大陆。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先民便从广东的徐闻、合浦(今属广西)港口出发,前往南海进行开发。而在明代张燮的《东西洋考》中,早在唐代以前,就有华人在南洋一带开疆辟土,休养生息。明代郑和下西洋,更是发展并巩固了海上丝绸之路。恢宏的船队所到之地,都给当地人带去了巨大的冲击。
如今,海上丝绸之路穿越历史长河,以崭新的面貌再次吸引了世界的瞩目。
去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访印度尼西亚时,发表演讲提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去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昔日的辉煌今日绽放出崭新的活力与魅力。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中国发展海洋事业、维护海洋权益带来了新的机遇。
“海上丝绸之路最突出的特点是互利共赢。”吕耀东说。“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提出,目的是倡导世界沿海国家在共同保护海洋的前提下,共同和平利用海洋,通过海上贸易维护自身权益。”
“这一战略体现了中国海洋事业历史传承性和现实创新性统一。”王晓鹏认为,“该战略的推进表明了中国解决海洋问题的最大诚意和信心。这一战略使中国能够与有关国家建立互信,达成共识,管控危机,对缓和南海局势起到重要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极地与深海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薛桂芳也相信:“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能促进经济发展,在国际上推动和平正义正能量的传播,对于比较敏感的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会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可以更多地强调合作与发展,降低发生冲突的概率。”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面对一片炫目的海蓝,中国信心满满。(张红 彭亮)
(原标题:中国海权有历史铁证和国际公约支撑 这是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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