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电教育部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关键词:高校;清单;教育部;管理;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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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记者看到,《清单》包含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其中不少规定与备受关注的高校舞弊及腐败案件联系紧密。例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要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提出要公开“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人事师资信息提出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是信息不够透明、权力缺乏监督。对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是划定高校行政权力边界的一次尝试,希望对遏止教育腐败有一定帮助。
根据清单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各项信息应在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我们将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清单》基本覆盖了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力争不留死角、有一说一。”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
然而,在一些专家看来,目前仍未“去行政化”的高校依然存在权力边界模糊、内部监督匮乏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很容易流于形式。
“只有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约束高校的行政权力和资源配置,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据悉,教育部还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直属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评估和专项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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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腐败现象知多少?
教育部29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涉及招生、财务预决算、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诸多领域,它所蕴涵的强化透明、规范权力的要义,直指近年来频发的教育腐败现象和不端行为。
高校自主招生政策逐渐走样
不久前,南京市检察院宣布的一则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高校自主招生的广泛关注: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高校自主招生的本意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然而近年来,这项政策逐渐走样,与破格补录、调换专业等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招考信息全凭高校一家之言,民众不得而知的程序和规则漏洞,挑战着“阳光高考”的底线。
基建领域成高校腐败“重灾区”
2013年,长期分管学校资产、基建、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南昌航空大学原副校长刘志和因收受贿赂262.6万元被法院判刑15年。201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也因基建问题落马……随着一些地方高校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基建领域也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虽然教育部早在201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就规定:高校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广大教职工。然而,根据学者的调查,高校信息公开结果不甚理想。
学术造假目前风险小成本低
2009年,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被开除出教师队伍;2012年,获得国际设计“红点奖”的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元伍被曝出获奖作品是抄袭学生毕业设计。今年5月,重庆师范大学教授张世友因多篇论文造假被学校解聘……高校学术不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严重损害中国高等教育的声誉。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认为,目前国内对学术造假的主要做法大多是道德谴责,学术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与可能受到的处罚相比,风险小成本低。还需加强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才能使学者不愿、不敢也不能够违背学术道德。
高校领导兼职过多被诟病
高校领导兼职过多一直为公众诟病。有调查显示,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数千个独董职位中,有相当一部分职位由各大高校的领导、教授包揽。
为此,有关部门曾多次下发规定予以叫停。2008年9月,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规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2010年6月,教育部再次制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