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司法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司法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应在资格、岗位职责、晋升、待遇、准入门槛等方面都要做制度改革
关键词:法官;两会;司法人员;年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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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1995年制订的 《法官法》第36条明确指出,法官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但这部法律,执行得不够好
司法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司法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应在资格、岗位职责、晋升、待遇、准入门槛等方面都要做制度改革
去年,上海法院系统有74名法官辞职,其中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这样的骨干。近5年,上海每年平均有67名法官“出走”。而“两高”报告显示,去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同比上升7.4%。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强,检察官、法官的工作量只增不减。
11日,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现场,不少代表都提到这一现象。代表委员们认为,应该建立起有别于公务员、与法官检察官专业职业序列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留住人才。
工作超负荷运转,“压力太大了”
司法人员有多忙?李碧影代表以上海法官为例:“每年人均办理案件131件,按251天工作日,不到两天就要审结一个案子,压力太大了,超负荷运转。”
而与忙碌的工作不相称的是,检察官、法官的收入并不高。列席会议的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坦言,按目前的情况,不少年轻法官买不起房,工作和生活压力都很大。
周桐宇委员建议,必须努力改善法官待遇,“留人留心。就算做不到高薪养廉,至少要使法官待遇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及律师不能有太大差距,以防心理失衡,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还有些代表委员则认为,要改革目前的考核制度,缓解司法人员“事多钱少”的现状。
一些代表直言,此次“两高”报告提出了改进不合理考核体系的目标,但很多地方统计指标仍是以办案数量、办结率等数据来考核,“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减轻司法人员压力,不光追求数量,更要追求质量。”
还有代表则建议,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一些情节简单、耗时较长的民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应更多地交给社会组织,让司法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决定薪酬水平的,还是行政序列
在一些代表委员看来,司法人员 “事多钱少”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现有的管理制度不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所以留不住人。”
“最高法院应该发力,就是要研究我们的职业特点是什么,哪些是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然后建立起与法官专业职务序列相适应的工资制度。”应勇代表指出,法官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公职人员的职业特点,但如今无论从职务待遇还是薪酬体系,法官队伍几乎照搬一般公务员模式,这使司法行政化难以避免。
譬如法官已有初级、中级、高级、大法官等四个专业等级,但等级与工资却不挂钩,决定法官薪酬水准的,还是行政职级。“不少基层法官的职级待遇处于行政序列的最底层,即便业务很强,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和尊重。”
不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退休制度,也在削弱法官队伍的“战斗力”。“法官是一个经验积累型的职业,五六十岁是最好的年龄。但我们的基层女法官,做到55岁,正是事业顶峰的时候,要退休了。”在应勇看来,这样的制度使得法官队伍一边“事多人少”,一边眼睁睁地看着人才流失,“多可惜啊!”
晋升待遇怎么定,要看专业水平
如何稳定法官队伍?不少代表认为,设立单列的法官序列是关键出路。
沈志刚代表提出,建立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符合司法专业特点的管理制度。陈晶莹代表认为,司法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司法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应在资格、岗位职责、晋升、待遇、准入门槛等方面都要做制度改革,使之与行政级别脱钩进行单列。
应勇代表也呼吁,应研究建立与法官专业职业序列相适应的薪酬制度,使司法人员的工资与专业等级对接,而不是与行政职务挂钩。在他看来,这样的制度建立已有良好基础。早在1995年,我国就已制订《法官法》,其中第36条明确指出,法官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法律早已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应该是根据审判工作特点来确定的,不同于公务员,但这部法律,执行得不够好。”
(本报北京3月11日专电)
【场外连线】
生存状态引发“退出潮”
一天要开8个庭年薪8万近封顶
本报记者 陈琼珂
“闭上眼,就是考核系统里闪个不停的红灯黄灯;电话里,当事人动不动就是脏话和威胁。好累啊,是不是只有退出才能解脱?”微信“朋友圈”里,一位年轻女法官的慨叹引发众多安慰回复。
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有70几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据调查,这部分离职法官多为35岁至45岁的高学历男性,法学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之类的业务骨干。某区法院去年有10名法官离开法院,其中某庭甚至出现“集体出走”现象。
法官流失何以加剧?据记者调查,工作压力重、工资待遇低,成为影响诸多基层法官职业信念的障碍。
在上海,“案多人少”现象极为突出。2013年,全市法官人均办案数131件,是全国的2.25倍,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年均办案超过200件,几乎每个工作日要审结一起案件,包括前期准备、开庭、制作裁判文书等一系列工作。为此,基层法官节假日加班已是家常便饭。一位法官向记者介绍,自己每周末至少加班一天,有时一天要开8个庭,连喝口水、上个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一位30岁的女法官告诉记者,自己晚上做梦都是“考核系统的警告提示、没有写完的判决书和当事人”,“精神压力非常大”。
与超负荷工作相比,法官收入水平并不匹配。据了解,上海中级法院副处级法官的税后年薪是10万元左右,而类似资历的法律从业者若到企业工作,年薪起点在30万元以上。据一位年轻法官透露,新进法官年薪在6—8万元。
较低的收入水平,甚至影响法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判断。对于即将推行的直属化管理改革,不少基层法院干警坦言疑虑:“目前有地方政府的财力支持,法院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在上海公务员中也只处于中下游。如果直接由高院、中院管辖,因为基层法院的级别低,很可能法官收入会更少,到时候可能有更多的法官会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