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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与大阪大学法学院签署协议
2014年03月26日 15:0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侯建斌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侯建斌3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与大阪大学法学院代表福井康太教授签署了两院学生交流协议。

关键词:大阪;人大法学院;大学;协议;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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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3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与大阪大学法学院代表福井康太教授签署了两院学生交流协议。

  会上,韩大元院长表示,人大法学院对这次学生交换合作项目非常重视,学院将严格按照协议进行交流交换,落实协议的各项工作和目标,希望与大阪大学的合作越来越深入,为促进亚洲校园化取得更好的发展而努力。

  福井教授指出,人民大学是一所非常有影响力的大学,大阪大学非常珍惜这次合作机会,并表示在今后将不断扩大交流,增加交换名额,为学生学习和科研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条件。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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