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关键词:高校;自主权;减负;职称;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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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意见》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举措,既有突破性的改革,也有现行政策的完善。
探索人员总量管理,扩大用人自主权
教育部所属高校现行编制规模,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编制管理部门核定。高等教育事业根据国家需要经过一个时期的快速发展后,高校编制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求。
“此次‘放管服’改革将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为改革现行编制管理方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改革通道。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生师比、办学层次、高校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等研究制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适时选择不同层次类型、工作基础好、日常管理规范的高校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在高校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方面,教育部除根据政策要求保留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级别确定权外,其他权限均已下放至所属高校。收入分配方面,除根据政策要求保留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权、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核定权外,其他权限均已下放至所属高校。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等方面,所属高校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依法依规自主开展相关工作,教育部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不干预管理过程。
地方高校的编制、人事和薪酬等方面由地方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管理,有的地方高校反映在用人自主权方面所受限制较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继续推动落实和扩大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