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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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新境界。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并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任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纳入改革目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二者是统一的。
建立健全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成立了多个领导小组(委员会),其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3月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8年3月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为新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加强党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职能部门的资源,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意义重大。
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的相关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使党政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和任务。2014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了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并分解为26项改革举措,明确了责任单位、改革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党的十九大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加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重要法规,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