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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坚决反对计生与户籍挂钩
2014年06月11日 12:14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同时,卫计委表示将以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婴儿落户的具体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地方纠正将出生婴儿或儿童落户与计划生育挂钩的不当做法。

关键词:计生;计委;户籍;婴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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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实习记者 盛梦露 记者 蓝方)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各地公众对于计生政策的种种不合理现象提出更多改革诉求。反对计生与福利挂钩即为其中之一。6月10日,卫计委独家回应财新记者称,坚决反对任何将出生婴儿落户与其父母是否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挂钩的做法;卫计委始终坚持,要按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初生婴儿予以落户。

  卫计委表示,早在1988年,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也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

  但事实上,各地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采取了将计生与上户等权益捆绑的土政策。目前,山东、南昌等地相继出台计生与户籍脱钩的新政。对此,卫计委表示,山东省和江西省进一步明确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的政策,有利于落实我国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卫计委表示将以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婴儿落户的具体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地方纠正将出生婴儿或儿童落户与计划生育挂钩的不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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