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银监会昨日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此外,银监会还将从放宽外资行商业存在形式、扩大外资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优化监管规则三大政策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 11月末,我国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10家,这包括外资法人银行39家、外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家、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31家,以及外国银行分行123家,另有100多家银行业法人机构含有外资成分。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资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业务,提高金融体系活力。
关键词:银行业;银监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银行;放宽;限制;股权;对外开放;外国银行分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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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深化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银监会昨日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此外,银监会还将从放宽外资行商业存在形式、扩大外资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优化监管规则三大政策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11月10日,财政部部长朱光耀在介绍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时表示,将大幅放宽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其中,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也就是说,外资机构投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但对于民营银行的参股仍不在放开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放宽股权投资限制外,下一步银监会将从三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一是放宽外国银行商业存在形式选择范围,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据了解,所谓商业存在形式,是指包括子公司、分支机构、代理机构等形式。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末,我国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10家,这包括外资法人银行39家、外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家、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31家,以及外国银行分行123家,另有100多家银行业法人机构含有外资成分。
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资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业务,提高金融体系活力。
上海一外资行高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前外资行在华开展业务限制较多,准入门槛也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外资行在华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拟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开业1年以上,而现实中外资银行通常要在开业后3年才能实现人民币业务的真正开展。
三是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引导其发挥经营优势,提升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