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宋初设置司理参军,是赵宋一代地方司法权整顿的重要措施,亦是地方属官体制改革的最重要手段。司理参军的设置,形成了"鞫司",亦使宋代司法参军检法职能专职化,形成"谳司"。二者作为曹官系统与推官、判官所在幕职官系统类似"判司"职能的环节化,共同完成了宋朝独具特色"鞫谳分司"制度的建构。
关键词:参军;河北大学;司法;关键词;设置;职能;刑狱官;曹官;职官;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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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大学;
【摘要】 宋初设置司理参军,是赵宋一代地方司法权整顿的重要措施,亦是地方属官体制改革的最重要手段。司理参军作为刑狱官的专职化,是宋代"狱贵初情"的重要表现,极大促进了宋朝州级司法"特于详断之初"的科学化;司理参军的设置,形成了"鞫司",亦使宋代司法参军检法职能专职化,形成"谳司"。二者作为曹官系统与推官、判官所在幕职官系统类似"判司"职能的环节化,共同完成了宋朝独具特色"鞫谳分司"制度的建构。
【关键词】 宋朝; 司理参军; 鞫谳分司; 法律史;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宋朝地方司法结构变革与治理效能研究”(11CFX010);教育部基地项目“宋代地方法制研究”(10JJD77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