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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重拳惩治教育乱收费
2014年03月05日 11:12 来源:重庆日报2014-03-05 作者:匡丽娜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教育乱收费;重庆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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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重庆市将重拳惩治教育乱收费问题。这是记者3月4日从重庆市教委获得的消息。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

  据了解,今年重庆市将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严禁公办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同时,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在保教费外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我们将对情节恶劣、顶风违纪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处理并追究其当事人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责任。”该负责人说。

  重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

  “除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及监督教育惠民资金的使用也是今年治理重点。”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严禁中小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组织有偿补课、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行为。

  “我们还将重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征订教辅资料过程中收取回扣等行为。”该负责人强调,普通初中、高中必须严格实行一科一辅。小学1—2年级不使用教辅资料,3-6年级提倡不使用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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