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公平公正分配学位,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四公开”,地段划分公开、招生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关键词:学位;深圳;深圳户籍;深圳教育;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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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走入校园,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深圳市教育局 供图
为公平公正分配学位,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四公开”,地段划分公开、招生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招生结果公开。特别是实行积分入学制度后,量化了不同市民申请学位的细节差异,使得就近入学安排清晰有据,在实施积分入学制度当年,招生投诉量就下降了80%。
深圳是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每年全国各地人口大量涌入,目前深圳1997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经承载1138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与非深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近年来,深圳适龄儿童快速增长,新出生婴儿从2006年的10.8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21.3万人,2012年以后,每年新出生婴儿都在21万左右。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深圳教育事业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更好地让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一直是政府的民生大事。
为了在妥善解决教育规模持续快速扩张所带来问题的同时,稳步提升深圳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的均等与公平,满足市民对不断增长的教育选择需求,深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健全长效机制
以系统思维面对挑战
为了提高教育法治水平,建设创新型开放式的现代城市教育体系,深圳不仅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而且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专列教育公共服务章节,规范教育优先发展,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
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各区负责建设,实现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财权匹配,并定期优化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新形势,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对于保障中小学学位供给,规范招生入学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并具有较强操作性。比如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对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原则,以及适时调整学区划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深入调研、严格论证、提前公示等。
扩大学位供给
5年新增学位13万个
多年来,深圳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凝聚社会合力,多途径保障教育优先、优质发展。以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为统领,先后出台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及一系列配套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教育的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发展。财政教育投入累计131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
我们实施了基础教育工程,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必须在首期开发时即按规定配建学校。各区相继开展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探索,以鼓励集团化办学、社会捐资办学、公益基金办学等多种形式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全市新改扩建79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建10所公办普通高中,新建中小学学位13.2万个,在校学生规模从109.9万人增长到144.2万人,增加34.3万人,增长31.2%。同时,我市建立和完善了“六三一”学位保障机制,提前六年进行学位需求预测,提前三年进行学校建设规划,提前一年准备好新增学位。
立体扶持民办教育
扩大群众选择面
为缓解持续增长的学位需求带来的巨大压力,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选择性教育服务需求,我市还注重大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建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近年来,深圳市通过发放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民办学校办学优质奖励、民办中小学专任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等形式,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近5年来,对民办学校投入财政经费40亿元。
2015年,我市民办教育专项投入达19.5亿元。对民办学校每个班级按10万元的标准给予设施设备更新资助,仅此一项财政支出达9.6亿元,被评为“2015年教育改革创新大奖”之“最受欢迎教育实事”第一名。
除了财政投入,深圳市还实施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程,从学校管理、课程与教学改革等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扶持,2015年,公民办高中结对帮扶工程显著提升了民办高中办学质量,新涌现一批品牌学校,与此同时,2.4万余名民办中小学教师享受到与公办学校同等标准的免费继续教育培训。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在相当程度上了缓解了入学压力。
招生实行“四公开”
政策清晰市民更认可
为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克服市民跑多个部门,分别开具和交验学位申请证明材料的弊端,深圳统筹多个政府部门,建立义务教育学位网上申请和信息验核系统。同时,配套开展各种招生政策的宣传、咨询、解读和服务指引工作,做到宣传服务工作进社区、进幼儿园、进媒体传播渠道。我们联合多家报刊和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连续三年开展市民走进身边好学校活动,先后组织3万多名市民代表走进13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观并与校长对话,营造了良好的开门办学、社会共治氛围。
为公平公正分配学位,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四公开”,地段划分公开、招生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得到广大市民肯定。特别是实行积分入学制度后,量化了不同市民申请学位的细节差异,使得就近入学安排清晰有据,在实施积分入学制度当年,招生投诉量就下降了80%。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深圳实际,在部分区域开始试行大学区制,支持市民在大学区中填报多个志愿选择就读学校,然后依积分录取。同时,全市教育系统还自觉自愿接受社会机构对于教育民生实事、民生政策等方面的评估,近三年来,市教育局先后获得了民间研究机构评价政府部门办理民生实事情况的“金秤砣”奖、市民评价政府部门工作的“金拇指”奖、媒体评价政府改革创新的“市民最满意教育政策”奖等社会赞誉。
深圳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稳定有序的入学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努力解决广大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认同。2015年,社会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全市义务教育满意度在90%以上,其中非深户籍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不低于深圳户籍市民。
(作者系深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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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参照出生人口数、人口流动情况科学预测未来义务教育学位需求,构建“以当年出生人口数加系数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的“六三一学位供需协调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可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数量向社会公告,尤其要对学位比较紧张的区域进行预警并向社会公布。
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学位
公办学校要优先安排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一并纳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受委托试行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的民办学校要优先招收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凡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如未能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要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选自《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