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动院校治理现代化是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职业院校应树立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理念。
关键词:新常态;职业院校治理;教育现代化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查吉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1483 查吉德(1975- ),男,江西德兴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职教教师专业发展和高职教育。
内容提要:推动院校治理现代化是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职业院校应树立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理念。建立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协调好决策权与执行权、监督权的关系,协调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针对治理对象的特殊性和利益相关者组织属性,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提升现代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包括实施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促进管理队伍专业化;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院校治理的国际化;深化治理结构改革,促进治理模式的开放化。
关 键 词:新常态 职业院校治理 教育现代化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州市属高校羊城学者青年学术骨干培养项目“基于广州市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分类研究”(项目主持人:查吉德:项目编号:12A024D)。
一、新常态要求职业院校治理现代化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越来越好,办学资源越来越丰富,办学经费越来越充足,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然而,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办学效能并不乐观,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不足、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人的发展新常态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职业教育需要转型升级才能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的发展新常态要求,才能实现职业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那么,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应该往哪转?如何转?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给出了明确的思路。即转型的目标是“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转型的策略则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体制改革”。“体制改革”是《纲要》四大内容之一,包括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显然,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推进职业院校治理的现代化。院校治理现代化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更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评价指标。同时,院校治理也是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换句话说,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院校治理现代化既是目标,也是手段。[1]
因此,要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新常态,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院校治理现代化,加强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激发办学活力。
二、新常态下应树立现代院校治理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正如上文所述,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在新常态下,也必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首当其冲的是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任何一项改革,理念是先导,没有正确的理念作指导,现代院校治理将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虽然经过近1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职业院校的领导、教师普遍对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有了一定认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就业导向等职业教育理念已获得广泛认同,但现代院校治理理念仍有待建立。如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术自治、去行政化等理念仍停留在口号或文件上,缺乏实质性价值认同,缺乏合法性基础;“成果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需要重新审视。2003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改革工程,包括精品课程建设、示范性院校建设、强师工程、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等,这些改革工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成果导向”,成果导向的改革容易陷入功利主义、形式化误区,容易将手段当目的,即虽然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最终却演变成通过改革获得可评可测的“成果”,如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量、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获奖数、国家或省级实训基地数、国家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数、国家级规划教材数、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获奖数等等;“增加动力”的改革思路也需重新思考。一些学校在改革中,强调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如为激发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许多学校制订了科研奖励办法,对成功申报上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的教师等给予奖励,对承担课程改革的教师给予培训机会、物质奖励等等。“增加动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改革进程,尤其是改革的初期阶段。但在新常态下,职业教育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阻力,此时“消除阻力”比“增加动力”更加重要和迫切。如在校企合作方面,职业院校普遍感到企业的动力不足,并试图提高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但事实上,企业不是不愿意与学校合作,而是一些体制方面的问题阻碍了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深度合作。正如著名的高等教育专家王伟廉教授所言,“改革到了一定阶段,重点不是提高改革的动力,而是消除改革的阻力。只有不断消除改革中的阻力,教育改革才能顺利推进,才能不断走向深入。”
因此,在新常态下,职业院校必须树立科学的治理理念,把握新常态下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规律,以更大的胆识和魄力、高超的智慧去破解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包括树立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术自治的理念。在改革中,变“成果导向”为重视成果与过程相结合,变“增加动力”为增加动力与消除阻力相结合。
三、新常态下应建立现代院校治理结构
院校治理结构是指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院校内部的机构设置及权力分配、运行、制衡与激励,以及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2]它规定了学校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配与制衡,规定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表达机制,规定了院校事务委托—代理关系机制。现代院校治理结构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受到研究人员的普遍关注。据中国期刊网数据统计,1990年以来,我国学者研究“院校治理结构”的论文达900多篇。然而,与理论研究的“热度”形成反差的是实践探索比较滞后,长期制约我国学校发展的治理结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就当前的职业院校而言,治理结构滞后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常态,不能有效适应经济新常态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不能有效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阻滞了职业教育新一轮的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