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学 >> 中国史
论清初两次史案及对私家修史的影响
2016年08月04日 08:48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杨绪敏 卓越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顺治末至康熙初年的庄廷鑨明史案和康熙后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是清初兴起的文字狱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两大史案。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家修史者的热情,客观上造成一些修史计划的中止,导致一些史料和已经修成的史书的毁灭。【关键词】庄廷鑨明史案南山集案私家修史【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末清初私家修史研究”(项目编号:11BZS001)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修史;南山;庄廷鑨明史案;戴名世;中止;研究成果;关键词;清初;国家社科基金;史书

作者简介:

  【摘  要】顺治末至康熙初年的庄廷鑨明史案和康熙后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是清初兴起的文字狱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两大史案。两大史案的先后兴起对清初私家修史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杀害一批致力于纂修明史者,震慑私修明史者;二是摧毁大量有关明代历史的文献。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家修史者的热情,客观上造成一些修史计划的中止,导致一些史料和已经修成的史书的毁灭。当然,它并没有从根本上阻遏史家对明史,尤其是南明史编修的进程。

  【关 键 词】庄廷鑨明史案 南山集案 私家修史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末清初私家修史研究”(项目编号:11BZS001)研究成果之一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田粉红)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