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似乎与以李斯特为代表的经济民族主义者的观点没什么交叉之处,因为在前者看来,民族斗争是从属于阶级斗争、民族发展是从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而后者则主要关注各民族国家作为个体如何实现自身的发展。第二个原因就是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现实让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不是短时期内能够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受压迫的落后民族可以而且也应该首先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同时也培育本民族无产阶级的力量,为将来的阶级革命作准备。从落后的民族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支持贸易保护的,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期关于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的主要观点。
关键词:恩格斯;民族主义;马克思;无产阶级;人民出版社;全集;保护关税;贸易保护;阶级斗争;利益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贾根良(1962-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北京 100872;陈国涛(1984-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发达国家的自由贸易政策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民族主义这同一硬币的两面。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问题的看法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也导致他们对欠发达国家的政策选择——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的观点发生重大变化。本文探讨了这种变化的原因,并通过文本解读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揭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与以李斯特等人为代表的经济民族主义学说之间所具有的广泛的共同观点。对于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来说,马克思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的这些共同观点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 键 词:经济民族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贸易;保护主义
标题注释: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新经济思想史研究”(10XNJ015)项目成果。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他们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观点都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准绳,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论证的。他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无产阶级全面取得政权后,人类最终将从阶级社会过渡到无阶级社会。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似乎与以李斯特为代表的经济民族主义者的观点没什么交叉之处,因为在前者看来,民族斗争是从属于阶级斗争、民族发展是从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而后者则主要关注各民族国家作为个体如何实现自身的发展。但通过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重新梳理,我们发现在阶级斗争这一基本命题背后,他们对于阶级社会中的民族解放斗争、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也有着清晰的认识,而这些认识与欠发达国家经济民族主义的基本观点,例如欠发达国家的幼稚产业保护、欠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原则,有着不谋而合之处。本文的目的就是在分析经济民族主义基本概念的基础之上,对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①之间的交叉与分歧进行初步解读,并进一步指出在全球化的今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欠发达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为什么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什么是经济民族主义
经济民族主义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但其思想则可追溯到16-18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在其随后的发展过程中,比较著名的经济民族主义者当属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Friedrich List)和以亨利·凯里(Henry Carey)为代表的美国学派。但直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经济民族主义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例如肖夏娜·坦赛(Shoshana B.Tancer)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体制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②坦赛显然是从国家权力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民族主义,而这与当时拉丁美洲的经济状况是密切相关的。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的观点也与之类似,重点强调国家利益,认为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经济活动应当从属于国家建设的目标,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但乔治·科瑞恩(George Crane)等人则批评了吉尔平的概念,认为他的概念缺少对民族主义的强调,实际上只是一种国家主义。还有人直接把经济民族主义等同于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例如大卫(David Levi-Faur)就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现代形式的保护主义,它反对商品、服务、资本或人的自由流动。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太过于片面。
综合上述学者的一些观点,再结合传统的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笔者认为,经济民族主义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要体现整个国家的利益,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地区局部利益和国际利益之上。就像17-18世纪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那样,“英格兰孕育发展了经济民族主义……早期英格兰的经济民族主义专注于民族的共同利益,而英格兰个体民族成员的利益则被认为是从属性的。”③这一点主要是针对主流经济学虚伪的“世界主义”的,李斯特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对后者有过深刻的批判。此外,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ield)对此也有着类似的看法。例如,对于被主流经济学奉为鼻祖的亚当·斯密及其《国富论》,他曾这样评价道:“斯密的思想充满着对民族理念的欣赏,民族主义赋予他灵感,以《国富论》一书开始,如果离开了英格兰民族意识的框架,就无法正确地理解他的任何论述。……换句话说,斯密的世界主义是个花招,是英国民族主义的工具。”④因此,主流经济学所谓的“世界主义”实质上也是一种经济民族主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站在领先国家立场上的经济民族主义。
第二,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目标在于提高民族国家自身的生产力,用李斯特的话说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而且这种力量不是眼前的、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永久的。因此,民族国家的所有政策制定,都应该以这一目标为中心。对于这一点,我们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要“区分经济民族主义中的目的与手段,内容与形式,避免把经济民族主义归结为一种民族情感,更重要的是要避免把它等同于人们习以为常的民族国家为增进民族财富的手段,例如‘自给自足、重商主义、保护主义、国家干预、战略贸易’等等。虽然这些形式都被经济民族主义所利用,但不过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目标所为。”⑤显然,艾萨克和大卫对经济民族主义的认识就犯了这方面的错误,他们没有把经济民族主义的目的与手段分开,仅仅把它等同于保护主义。事实上,在李斯特看来,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工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最终必须走向自由贸易,这样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换句话说,对于像英国这样的领先国家,如果站在英国的立场上,李斯特是完全支持它实行自由贸易的。因此,经济民族主义的政策建议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会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只不过我们在探讨欠发达经济问题时,总是会站在落后国家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因此经济民族主义才会被贴上“李斯特”的标签。不过,这对于我们研究欠发达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第三,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仅用经济学术语就能得到充分解释,而无需考虑意识形态和种族等因素。往往我们在谈到民族主义时,总是会把它与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样,狭隘的民族主义、尤其是民粹主义总会导致一些非理性决策的出现。但经济民族主义只是从经济视角出发考虑发展问题,它需要民族精神作为经济发展背后的一种支撑力量,但除此之外它与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没有太多关系。因此,把经济民族主义称之为经济国家主义或者国家主义经济学也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