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马克思主义 >> 热议
核心价值观与传统元素的“转换”对接
2015年02月19日 00:00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陆晓禾 字号

内容摘要:核心价值观与传统价值观的概念有所不同。对此,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多维度性,可能需要从社会现实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因子中,与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元素进行有效对接、承载和深化。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对接;传统元素;转换;价值观

作者简介:

  核心价值观与传统价值观的概念有所不同。核心价值观是一些核心的基本的价值观。人们重视的价值观有许多。可以说,价值观是否成为核心或基本,是相对于不同的人而言的。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对所有中国人来说成为共识的最为核心和基本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成为今天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人们共识的最核心和基本的价值观。

  这里需要说明三点。一是,成为共识的核心价值观,不仅意味着观念、认识,而且意味着制度、践行,因此意味着要求、规范、权利与责任。例如,自由包括“我”有身体不受伤害权、行动自由权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个人事务的自由,这就要求政府有义务保护公民免受伤害、他人有义务尊重“我”的这些自由,同时也要求“我”有尊重别人同样权利的义务。换言之,权利本身就包含着义务要求。二是,传统社会中的纲常,“纲”是处理最基本关系的准则或原则,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常”是最基本的做人处事的规范或要求,如“仁义礼智信”。传统社会中,家与国是同构的。所以家的基本关系及其原则,就延伸为国的基本关系和原则。怎么将传统社会的纲常关系纳入核心价值观的视角,吸收有益的成分,去除封建落后的毒瘤,是一个需要直视的问题。三是,要弄清现代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传统的三纲,讲的是三对关系,是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也需要审视三对基本关系。

  一是,在政治领域中,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仍然是最基本的关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法治等,都可以作为政府的执政规范和要求,从经济、政治、权利、法律方面,反映了民的要求。“以人为本”的提出,反映了将人从过去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状态政治状态中,总是存在着官与民的关系。所以,问题不在于有否官与民的关系,而在于是君本还是民本,或者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官本还是民本。

  二是,在公共领域中,现代社会中存在着群体及其利益的多元化,作为社会领域中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处理的也是公与私、私与私之间的关系,用法律制约、用平等、公正价值规范,但最核心的关系是公与私的关系,最核心的问题是多元利益群体如何顾及公众利益的问题。当然,多元群体有彼此的关系及我他的关系,这种关系有着彼此的利益考量和协商,但公众的利益是底线,不允许突破。任何社会都不允许私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即便在封建社会,特权阶级的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至上,也还是要“处于一种普遍内容的假象之下”(马克思语)。现代社会中,按马克思的观点,最基本的阶级关系是地主、资本与劳动。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公有,所以这个关系已经在民与官中包含了。然后是资本与劳动,在现代社会中还有存在理由,因此关键是对这关系的规范,在法律的范围内,特别是对资本逐利驱动以侵犯公众的利益为代价要加以制约。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提出,要在与投机倒把活动作斗争这一问题的原则提法上做必要的改变,即凡是不逃避国家监督的正当贸易都是应当加以支持的,但必须制裁一切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一原则提法的改变也反映了,即便在允许资本主义发展的情况下,公共财物、公共利益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今天打击腐败、不法企业、黑帮社会,也是以公共利益公众利益为界限和底线的。

  三是,在家庭领域中,最核心的不是父子关系,因为父母通常都是爱孩子的,最关键的是夫妻关系,所谓“家和万事兴”,而夫妻离异,才会造成家庭破碎,骨肉分离。所以,夫妻关系是最基本的家庭关系,两者应该是平等的。妇女地位的这一提高不仅有别于封建社会,而且在性别歧视依然存在的今天,如恩格斯所说的,妇女的地位仍然是衡量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尺度,因此是现代文明社会、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关系上的内化和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也都可在家庭中、在家庭关系上得到体现和支撑。

  新中国成立以来直到“文革”前,我们讲的是为人民服务,共产主义道德,大公无私,还有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今天与那个时期不同的是,我们对公与私的关系有了更具体和实际的认识:不是无私,而是承认私人合法利益的正当性,但决不允许侵犯、牺牲公共利益公众利益来谋取私利,如现在发生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官员腐败、侵犯消费者、员工和投资者的利益等等问题。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传统的三种基本关系仍然存在,但需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观给予深入“转换”。

  习近平在2014年2月的讲话中提出,“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对此,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多维度性,可能需要从社会现实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因子中,与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元素进行有效对接、承载和深化。

  (作者为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隋萌萌)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