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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两弹一星历史分会
2018年02月07日 14: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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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 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下属二级分会,于2006年10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成立。是由我国从事“两弹一星”研制、生产、使用的有关单位、亲历“两弹一星”事业的领导、专家和参与工程的相关人士,以及热心于“两弹一星”历史研究的单位、学者和“两弹一星”历史研究爱好者组成的学术性社团组织。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的宗旨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总结“两弹一星”的历史和成功经验,积极传承“两弹一星”精神,大力弘扬“两弹一星”文化,为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的业务范围是:组织开展有关“两弹一星”的学术研究活动;组织搜集、整理有关“两弹一星”的史料,编撰出版“两弹一星”史集和相关刊物;组织国内外“两弹一星”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参与有关“两弹一星”的文化活动及相关公益活动;根据总结的“两弹一星”成功经验,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有关国防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规 章

  ——办事程序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立项申报

  凡以研究会名义组织的活动,均需通过相应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研究会年度计划经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由理事长批准。列入计划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计划外开展的涉及到研究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类事项,如以研究会名义署名组织的活动,以研究会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承办者提出申请,经秘书长签署意见后呈理事长批准。

  (三)研究会界定的工作范围内,为满足工作需要,且不涉及到研究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一般性活动和工作交往,由承办者提出计划,经秘书长批准。其中的重要事项报理事会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印章使用与管理

  研究会印章只限于本研究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一)研究会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名章由秘书长保管。

  (二)公章用印:日常来往信函,由秘书长批准;签署合同、协议经相应项目审批权限领导签批后用印。

  (三)财务章用印:按财务审批权限实施。

  ——会议制度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研究会工作的开展,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研究会有关规章制度,现就召开有关会议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

  按照规章制度规定,每届召开一次,进行研究会理事会换届选举,报告研究会工作,修改研究会规章。

  二、研究会理事大会

  每两至三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四月上旬召开,会议主要议题为:讨论通过工作报告,讨论研究会工作规划、计划,研究有关组织工作及其它重大事项。

  三、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议题为总结上年度工作,讨论通过新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有关组织工作及其它重大事项。

  四、研究会领导办公会

  参加人员为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执行理事、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主要议题为:交流研究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安排研究会相关工作,按照会议内容不同,办公会分为:

  (一)日常办公会

  月度办公会:办公室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秘书长主持,理事会常务领导视情出席。

  季度办公会:理事会常务领导、部门领导等参加,理事长主持。

  年度办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部门领导等参加,理事长主持。该会也可同年度的常务理事会合并召开。

  (二)专题办公会

  学会或业务部门办理的、且需要理事会常务领导决策的重要事项。理事长主持。

  (三)碰头会

  研究会领导办公会成员参加的不定期议事。

  ——财务管理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总会章程。

  二、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秘书长主管日常财务工作, 研究会各领导对其分管项目的财务工作予以指导。

  三、设置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

  四、加强财务计划管理,每年1月底前制定出当年的经费筹措和使用计划,并经研究会领导批准;年中和年底进行财务总结,并编制总结报告,呈研究会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严格经费支出申请和审批制度

  (一)支票请领和现金借用由承办人填写请领单,报各项目主管领导签批。经批准的计划项目和1万元以下非计划项目,由秘书长批准;3万元以上计划项目和1万元以上非计划项目,由研究会各项目主管领导批准。经费使用一律在批准人各自掌控的实有额度内开支。

  (二)项目经费分研究会常务经费和专项经费。常务经费按第一款由办公室和各工作部分别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在符合以上原则下,由项目负责人编报使用计划,报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

  ——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员规范化管理和组织建设,发挥研究会会员的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研究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会实行会员制管理。其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研究会章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工作。  

  第三条 研究会办公室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研究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分为理事长单位(副部级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司、局级单位)、理事单位(处级单位);个人会员分为资深会员、高级会员和会员。

  第五条凡有加入本会意愿,执行研究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积极参加研究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研究会,成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入会需提交材料:

  (一)由自然人、法人或单位向研究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两弹一星历史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两弹一星历史研究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单位;

  (二)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严重违反研究会会员管理规定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入会程序:

  (一)向研究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个人会员由办公室初审报秘书长批准;

  (三)单位会员由办公室对材料初审后报秘书长审核,呈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会议)讨论通过;

  (四)办公室为新接纳的会员发送书面通知,颁发会员证书,并在研究会网站或刊物上予以公告。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

  会员享有规定的会员权利,履行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十条 研究会建立会员联络制度,单位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研究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凡违反以下任何一款的会员,研究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告、警告、批评、直至终止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相应处罚的;

  (二)未经研究会同意,擅自以研究会的名义与境外联络或组织活动的;

  (三)违反研究会决议,给研究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

  (四)不履行会员义务,不按时缴纳会费的;

  (五)有损于研究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受到处罚的会员,办公室在研究会两弹一星网站或刊物上进行公告。

  第四章 退 会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要求退会,需经单位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交退会申请,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退会,需本人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秘书长同意,办理退会手续。

  第十五条 凡一年内无故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领 导

   注: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届时将及时更新理事会领导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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