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培养模式?筵郑琪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是一个综合性法学院,从2015年公布的一项世界大学专业的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来看,它在全球名列第51位。这种关系基本上是遵循“学生主导,导师辅助”的原则:学生一般都要靠自己选择其研究的方向,定下博士论文的题目和思路,并且把整个方案付诸实践,而导师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起着辅助的作用。而当学生被学院录取后,最初学生自己联系的那位老师就成为他的主要导师,但学院也会在学生入学后再安排一位相关领域的副导师。当然学生需要事先与导师约好时间,但如果学生不主动,老师一般也不会去催学生,每次见面的讨论都是针对性的。
关键词:学生;导师;博士生;老师;主讲;授课;曼大法学院;培养;研究;参与;semin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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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是一个综合性法学院,从2015年公布的一项世界大学专业的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来看,它在全球名列第51位。就其专业优势来说,曼大法学院的强项在犯罪学、医疗卫生与伦理、法律与经济学等方向。法理学在很多法学院都是一个相对边缘的专业,曼大法学院的法理学专业也不例外。
本科生授课采取传统方式
法理学是获取法学学士(LLB)的一门必修课,这和国内的法学教育差不多。国内通常将该课程放在新生一入学的第一学期,而曼大的法理学则一般安排在二年级,而且它是拼盘课。当年笔者做助教时,该课由William Lucy,Mark Reiff, Adam Tucker等几位老师一起授课,教学大纲亦由几位老师根据其自身的研究兴趣而定,主要有三大块内容:首先是德沃金的法理学、法律解释问题(由William讲);其次是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拉兹的权威理论(由Adam主讲);最后一块内容专门探讨自由、正义的理念,较多涉及柏林、罗尔斯等政治哲学的内容(由Mark主讲)。在最后的几次课里,Mark也谈了一些关于剥削与经济正义的主题。
本科生的法理学课采取比较传统的方式:老师讲,学生做笔记,课后老师再发上课时的讲稿。三名老师中,只有Mark在上课时偶尔会跟学生有一些互动。记得有一次他在谈到分配正义的时候,突然拿出一大包的糖果,让学生讨论如何分配才算正义。讨论完后,他竟然直接就向学生抛糖果,一时颇为热闹。
除大班授课之外,还有配套的小班授课,一般是三周一次,每个班约15个学生。授课的老师除了William、Adam和Mark之外,主要是博士生助教。大班由于人多,老师很难有机会了解学生的困惑,所以小班的seminar课程成为很重要的辅助。每次教授上完大课后都有非常多的阅读要求,有时多达好几百页,而seminar课程主要就是围绕着阅读材料进行讨论。笔者以前以为英国学生都非常喜爱阅读、热爱法哲学,但授课后却发现其实很少有学生会真正认真地做完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