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某种程度上,与那些常见的噪声相比,此类噪声源更多地被提到就意味着它们更加令人烦恼或更加“被听到”,即使它们的威力并不强。噪声和法律我们拥有详细资料的最早一桩与噪声有关的法律案件发生在16世纪60年代。1617年,耶拿和莱比锡的大学的规章中则禁止那些发出噪声的手工业者在教师居住区内工作,因为噪声会打扰后者思考。[10]但类似的进展是分散的和缓慢的:17世纪50年代中期,切尔滕纳姆的巡回审判庭由于街道噪声不得不经常休庭,但并无对相关噪声制造者采取法律制裁的记录。他列举了超过40种的噪声,包括从猪到青蛙在内各种动物的叫声,以及人类发出的责骂声、数钱声和啼哭声,但却连一种机械声都没有,也不包括任何其他我们习惯上归为噪声的声音。
关键词:钟声;教堂;伦敦;修道院;莫罗斯;天体;女人;耳朵;噪声强度;制造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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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噪声
13世纪时,亨利二世[1]将妨害行为的概念引入英格兰法律,这个概念一直沿用至今,成为那些受噪声侵扰的人寻求法定赔偿的主要途径。但并未发现那个时期相关诉讼的记录——这一点颇出人意料,因为火药差不多也是同时期在欧洲得到应用的,产生的噪声一定非常响亮并令人惊恐,尤其是火药作坊一般都设在制造者自己家中。
我们所掌握的最早的官方噪声投诉出自一个世纪以后的1378年。它是由一个盔甲匠的邻居们提起到伦敦妨害行为巡回审判庭的,对此,盔甲匠的房东辩护说,伦敦任何行业的从业者都有权自由选择工作地点,并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工作场所。可惜这桩官司的结果我们并不知晓,而且当时存留下来的此类记载都十分的分散和零碎,很难判断法庭审理噪声诉讼的频率有多高。信息的零碎也使我们无法全面了解当时的噪声状况,但有一些地点通常公认是比较吵闹的。其中之一就是原伯利恒圣玛丽小修道院,1375年它被改造为一家疯人院。头几十年里它一直默默无闻,但不断传出的惨叫还是让它的恶名飞速地传扬开去。
这个时期,由于在大学教授的四门基本课程“四艺”中包括了音乐(其内容涵盖了古希腊有关声音的学问中的许多细节),少数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已经对声音和噪声的理论耳熟能详。譬如,杰弗里?乔叟就对声学概念相当熟悉,在1380年前后写成的诗歌《声誉之宫》中,他拿声音开起了玩笑,将之与他最喜爱的话题之一——屁进行比较:
声音无非是爆破的空气
人口中所说出的每一句话
不论高的低的、难闻的还是好听的
实质上都不过是空气[2]
在整个欧洲,教堂钟声所扮演的以声音确定社区边界的角色是无可比拟的,有记录显示曾有人因为无法清晰地听到本教区的钟声而投诉。天主教国家中的敲钟是高度规范的:在教区内级别最高的教堂的钟声敲响之前,其他教堂的钟务必保持安静。修道院为了强调他们的谦逊地位,不管规模多大都只能拥有一口钟;1590年,图卢兹议会甚至颁布法令禁止修道院的钟声高过教区教堂的钟声。实际上,修道院更喜欢安静:方济各会连钟都没有,有记录表明中世纪一些修道院曾为了保持周边环境的肃静而将毗邻的土地全部购买下来。
但是,到了14世纪,全欧洲教堂的钟声垄断开始面临一种新的声源的挑战:自鸣钟。令人惊奇的是,除了少数人声称钟声使啤酒变酸以外,没有其他人抱怨这一新发明发出的声音。
从15世纪开始又出现了另一种新的声源:铜猎号。没有理由相信这些号角显著地改变了乡村的噪声强度,但作为声景的新成员,它们的声音从那时起就开始在诗文中被一次次地提及。某种程度上,与那些常见的噪声相比,此类噪声源更多地被提到就意味着它们更加令人烦恼或更加“被听到”,即使它们的威力并不强。所以,公平地说,铜猎号确实是个不可忽略的新噪声源——当然,这里我们需要假设的是,能舞文弄墨的那一小撮人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大家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