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此次江苏省率先推出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填补了我国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空白,积极探索出了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将有力推动其他省市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也为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包括规定要制定“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全民阅读调查评估制度、确立每年4月 23日为“江苏全民阅读日”、建立全民阅读兼职推广员队伍、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等。社会各界近年来对全民阅读立法呼声也日渐高涨,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更是多次就全民阅读立法问题,建议将全民阅读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并立法推动,促使全民阅读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升国民文明素质、提高国家文化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全民阅读;阅读立法;立法工作;阅读活动;江苏省;征求意见稿;指标体系;保障;政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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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法能否推动全民阅读?
2015年伊始,备受瞩目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从1月1日起,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始在江苏省正式实施。
此外,湖北、深圳等省市全民阅读立法的工作进程也不断加快。《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已于2014年11月24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布,并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在系统总结连续14年开展“深圳读书月”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潮流逐渐兴起之时,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目前,《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经连续两年(2013年、2014)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按照立法程序征求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意见。相关负责人表示,总局将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待征求宣传、文化、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尽快将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