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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对话伦理 
2016年01月29日 09:13 来源:《当代传播》2015年第5期   作者:胡百精 李由君 字号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互联网以其强大的连接、交往和关系建构能力,为公共讨论和社会交往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通路、平台和行动空间。因此,互联网社会需要建设与其交往潜能相适应的对话伦理。程序伦理强调以对话的观念、原则来确立互联网时代的伦理基础,主张主体间性和交往理性,致力于营造平等、免除强制的理想言说情境,坚持可理解性、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等有效表达原则。实质伦理强调在对话中成就自我、互蒙其惠、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之善,致力于事实和价值两个维度的利益实现和价值协商。关键词:互联网认同危机对话伦理交往理性作者简介:胡百精,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伦理;互联网;对话;交往;关键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危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国家社科基金;讨论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

  互联网以其强大的连接、交往和关系建构能力,为公共讨论和社会交往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通路、平台和行动空间。然而,互联网也呈现、放大和延展了现代性语境下的认同危机,一些公共讨论甚至加剧了社会疏离、分裂和对抗。因此,互联网社会需要建设与其交往潜能相适应的对话伦理。这包括双重任务:一是培育对话的程序伦理;二是构建对话的实质伦理。程序伦理强调以对话的观念、原则来确立互联网时代的伦理基础,主张主体间性和交往理性,致力于营造平等、免除强制的理想言说情境,坚持可理解性、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等有效表达原则。实质伦理强调在对话中成就自我、互蒙其惠、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之善,致力于事实和价值两个维度的利益实现和价值协商。

  关 键 词:

  互联网 认同危机 对话伦理 交往理性

  作者简介:

  胡百精,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李由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相关信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时代公共舆论中的表达理性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5BXW057。

 

  在人们对互联网无限可能性的认知中,连接、交往和关系建构是最为基本、直观的方面,它们使互联网成为前所未有的公共讨论平台。乐观地看,互联网提供的公共讨论平台极具公共领域的气象和气质:在生活世界与政经系统之间开辟一个中介地带和表达、行动空间;个体在此平台上展现自我、平等协商、理性批判,从而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整合。不仅如此,互联网在连接、交往和关系建构方面的潜能还直接互惠及生活世界,重振现代社会失落的人际交往、信任与和谐,乃至重彰被工具理性压制的价值理性。然而,现实总是不及理想预设那般乐观。无序无效、虚假虚耗的沟通充斥着互联网;非理性、无规则、不以达成共识为目标的所谓公共讨论和社会交往屡见不鲜,它们加剧了社会疏离、分裂和对抗。

  显然,互联网需要培育与其交往潜能相适应的对话伦理。这是一个由先验符号学和先验语用学创始人卡尔·奥托·阿佩尔和尤尔根·哈贝马斯提出的概念,他们希望藉由特定的原则、程序和伦理解决现代社会多元主体的交往规范问题。互联网使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概念设计获得了落地生根的土壤和强烈的现实需求。前述乐观愿望的达成和交往、认同危机的缓解,皆有赖于建设一个充盈程序理性、对话伦理的互联网社会。而这只是第一步,互联网社会的公共讨论和社会交往不仅需要对话的程序伦理,而且呼唤导向“善”的对话的实质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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