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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傍丑闻”成丑闻消费新招
2014年04月10日 16:49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左岸 字号

内容摘要:演员文章“劈腿”姚笛的丑闻在被“挖”出来后,这几天在网上已经被“炒”得如火如荼,恰恰这个时候,某些本来与此事无关的电视台和电影院线,忽然也来凑热闹了。

关键词:丑闻;消费;电影院线;深圳卫视;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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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员文章“劈腿”姚笛的丑闻在被“挖”出来后,这几天在网上已经被“炒”得如火如荼,恰恰这个时候,某些本来与此事无关的电视台和电影院线,忽然也来凑热闹了。4月1日一大早,很多观众发现由文章和姚笛领衔主演的电视剧《裸婚时代》突然出现在江苏卫视荧屏;无独有偶,深圳卫视随后也把《裸婚时代》搬上荧屏。而由文章主演的影片《我在路上最爱你》自3月28日公映以来,票房堪称惨淡。按理说,对票房不佳的影片电影院线会减少其排片场次,然而,文章“劈腿”的话题一出,一些嗅觉“灵敏”的电影院线,却立即反其道而行之,反而增加了该片的场次。

  在“挖丑闻”、“炒丑闻”之外,不得不说,我们现在又看到一种奇怪的“傍丑闻”行为。虽有网友评论:“两家卫视在这个节骨眼上再次把《裸婚时代》搬上荧屏,显示出其高度灵敏的商业嗅觉”。但更多网友发出的却是强烈的批评和质疑:“严重抗议江苏卫视播放《裸婚时代》”、“为了收视率,还是火上浇油?”、“太没节操了,还嫌不够乱吗?”很明显,这个时候这些电视台的播出安排和电影院线的排片场次,是典型的“趁热打铁”、“借势而为”,试图通过“傍”明星话题的方式,来达到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和票房收入的目的。

  将明星的丑闻、绯闻、劣迹当作卖点进行炒作,借以谋利,这样的行为不符合公众媒体、公众传播平台的基本职业操守。早在2009年,鉴于一些电视台“炒丑闻”、“挖丑闻”之风盛行,影响十分恶劣,当时的国家广电总局曾专门发文对此予以严厉制止。禁令之下,赤裸裸的“炒”、“挖”手段不能再用,可是对于一些早已习惯和乐于借助明星丑闻博取关注度和收视率的媒体而言,似乎并不甘心就此放弃明星丑闻这个吸睛力极强的手段,于是乎只要遇到“机会”,总是情不自禁地要贴一贴,靠一靠,想尽办法、出尽手段使其“为己所用”。于是乎,“傍丑闻”的新手段如今又出来了。

  或许,在江苏卫视、深圳卫视自己看来,他们的复播行为不失隐蔽和巧妙,也的确可以规避有关禁令,但笔者以为,此类行为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丑闻消费,其心态、目的都昭然若揭,这样一种行为,对丑闻的社会影响实际上起到的是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给公众留下的则是罔顾公共媒体社会责任的不良形象。这样的“顺风车”,其实真是不搭为好,因为它的确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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