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本战后处理不能逃避“战争加害”责任。
关键词:战争;战争责任;战争被害;诏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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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国家图书馆与光明讲坛合作,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前所长步平就中日战争及战后关系进行梳理和分析。
1945年8月15日,日本通过天皇广播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9月2日,停泊在东京湾美军“密苏里”号战列舰甲板上举行了日本向盟国投降的仪式;9月9日,日军在中国战区受降的仪式在南京举行;10月25日,驻台湾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
从中国的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那时起到今天,历史的车轮已经行进了70年。在战争结束将近四分之三世纪的历史阶段里,中国与日本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历了战后初期的动荡,相继实现了经济高速发展,两国关系在43年前的1972年实现了邦交正常化,进入了21世纪的战后新时期。
但,为什么由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那一场侵略战争的阴影直到今天似乎仍然挥之不去?“日本的战争责任”这一概念,为什么始终作为问题徘徊于中日两国关系中?
从天皇的“终战诏书”谈起
我们来看1945年9月9日日本的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签署的投降书,其中前两条记载: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