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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理念引领城郊村发展
2016年10月12日 07: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卢福营 字号

内容摘要:新型城镇化中城郊村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首先有赖于城镇化理念的转变。根据新型城镇化的系统性和城郊村城镇化的长期性、特殊性,应当树立“创新、包容、绿色”的理念,引领城郊村城镇化方式的转变,构建创新、包容、绿色的城郊村发展格局。一是根据新型城镇化统一性和一体化的要求重构城郊村城镇化的政策体系,把城郊村视为新型城镇化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乡村城镇化的一个节点,将城郊村发展统一于城镇化实践之中。二是根据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把城郊村城镇化中的人、业、地、物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并将城郊村(社区)城镇化的重点从“物的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从土地和空间的城镇化转向居民的市民化。

关键词:城镇化;创新;农村;不稳定性;居民;处于城乡;发展理念;包容;社区;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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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城镇化历史表明,城郊村在城镇化过程的一定时期处于边缘化地位,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普遍规律。新型城镇化中城郊村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首先有赖于城镇化理念的转变。在今后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建构城郊村新型城镇化理念。

   

  城郊村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样态。它是指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基层社会单元,有的仍沿袭传统以“村”命名,有的则在城镇化过程中实行了“村改居”,随之以“社区”命名。伴随着城镇空间的扩张,城郊村陆续被纳入城镇范围,逐渐从乡村社会转变为城镇社会。应当肯定,城郊村在城镇化过程中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也不可否认,在过去一个时期的城镇化进程中,因特殊的城镇化方式导致的城郊村“痛感式”变迁,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焦点。各地政府为探寻破解城郊村发展问题的良策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似乎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在近年的课题研究中,我们在浙江的城郊村做了大量调查,认为在新发展理念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需要重新认识城镇化中的城郊村,构建创新、包容、绿色的城郊村发展格局。

  城镇化中的城郊村:一种独特的社会样态

  静态地看,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下,城郊村属于农村的一部分。由农地、农村、农民构成的城郊村边界清晰、权属明确。就其社会性质而言,完全属于农村社会范畴。

  动态地看,城镇化中的城郊村正处于乡城转变过程之中,呈现为一种交界性、过渡性、不稳定性社会。正是这种介于农村社会与城镇社会之间的交界性、过渡性,决定了城镇化中的城郊村必然兼有城乡两种社会的属性。不再只是农村抑或只是城镇,呈现出“边缘性”、“两栖性”特点:是乡是城、非乡非城。

  同时,这种交界性、边缘性、不稳定性致使城镇化中城郊村呈现两种情况:(1)在城乡对立的二元社会背景下,处于城乡两种体制、两种文化的矛盾冲突之中,有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2)处于城乡两种体系交界处和边缘区,容易生成独特的“边缘效应”。生态学的研究表明,由于边缘区生境条件的特殊性、异质性和不稳定性,致使毗邻群落的生物可能聚集在生境重叠的边缘区域,从而增大了边缘区物种的多样性和种群密度,以及某些生物种群的活动强度和生产力的现象。

  正是这种“边缘效应”,使得城郊村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创新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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