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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0.2%法官用公职微博 司法"微"公开"微弱"
2014年08月01日 1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申冉 字号

内容摘要:中新网南京8月 1日电(记者申冉)“相较于全国19万余名法官、15万余检察官,仅833名法官以公职身份申请的微博账号,不足全国检法系统的千分之二。”7月 31日,在徐州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江苏省首届青年法学沙龙上, 80后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禄生在其报告中提出,相较于美国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对社交新媒体的使用频率,中国司法系统公务人员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失声”让人担忧。但王禄生亦强调,目前中国正在极力推进司法公开,尤其是在新媒体上的“微”公开,法官和检察官在微博、微信上的“失声”,往往会造成公众对司法机构的误解和成见加深,特别是出现谣言等误导公众判断的情况时,权威司法人士第一时间的“解释澄清”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关键词:司法;法官;王禄生;账号;媒体;江苏省;公职身份;检察官;社交;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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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8月1日电 (记者 申冉)“相较于全国19万余名法官、15万余检察官,仅833名法官以公职身份申请的微博账号,不足全国检法系统的千分之二。”7月31日,在徐州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江苏省首届青年法学沙龙上,80后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禄生在其报告中提出,相较于美国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对社交新媒体的使用频率,中国司法系统公务人员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失声”让人担忧。

  作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王禄生博士对中美两国司法机构了解甚多,在其报告中,有一份统计数字显示,“美国23%以上的法院在一种以上的网络社交平台上开通了账号,而法官个人以公职身份开通twitter的超过9%、开通facebook的超过14%……相较而言,中国仅有千分之二的法官个人以公职身份开通微博账号,这个差距还是很大的,尽管美国使用网络社交平台的时间要比中国提前十年左右。”

  对于中国法官使用微博、微信促进司法公开程度较低的原因,王禄生认为,作为体制内的司法系统公务人员,在公众平台上评论案件、质疑审判结果、转发评论,这些行为有着很大的潜在风险,比如引发公众争议、卷入舆论漩涡,这些可能的危险情况往往让法官谨慎使用其公职身份的微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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