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西安社区证明由125项减为23项 社区公章将不再“万能”
2015年08月30日 16: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薛天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西安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23项证明由社区开,其余事项将不再由社区开出。

关键词:证明;社区;公章;西安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作者简介:

  新华网西安8月30日电(记者 薛天)记者30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近日西安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23项证明由社区开,其余事项将不再由社区开出。而据统计,之前在西安有125项事项需要社区开证明。

  按照新规,现在有4类23个证明仍由社区盖章。包括的4大类分别是:居民在辖区居住、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的证明;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事项的家庭基本情况的核实或证明;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能够如实掌握的情况给予证明;其他依法应为居民提供证明的事项。

  对此,西安市民政局提醒,当社区居民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应当主动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证明事项的有关佐证材料,并说明出具证明的原因、用途,承诺有关证明信息属实。而社区在为居民开证明的同时也要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用印章的时间、事由、用途、联系电话等必要事项,并由居民签字确认。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凡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