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保安队长与郝某等人发生纠纷,原本事不关己的保安队员张某不仅没有劝阻,反倒趁着酒劲儿替队长出头,持刀将郝某扎死。死者家属向张某和其所在的保安公司,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某服务公司共索赔80万元。
关键词:保安公司;队长;行凶;赔偿;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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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与郝某等人发生纠纷,原本事不关己的保安队员张某不仅没有劝阻,反倒趁着酒劲儿替队长出头,持刀将郝某扎死。昨天,继刑事部分开庭审理后,四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的民事部分。死者家属向张某和其所在的保安公司,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某服务公司共索赔80万元。保安公司称,由于张某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拒绝赔偿。
保安替人出头扎死人
据了解,19岁的张某,其母亲是大兴人,父亲是河北人,两人结婚后到河北农村生活。生了几个孩子后没钱交“罚款”,于是就将孩子“黑着养”,一直没有给张某上户口。2013年,张某父母离婚,母亲带着张某的弟弟回到北京大兴的娘家。与父亲生活的张某由于父亲再娶等原因,与父亲关系进一步恶化,终致离家出走。后来,张某在大兴某公司当一名保安。
去年10月28日,张某晚班下班后,和保安队长以及其他几名同事喝酒。在此期间,保安队长和其中一名保安员王鹏(化名)因平时工作中的积怨发生口角。次日凌晨3点,王鹏带着父母及亲友等人找到了保安队长与其理论。见队长被围,其他保安队员也不甘示弱,站到了保安队长身旁。这时本在一旁保安岗亭内的张某,从岗亭里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的长刀,冲向人群。在双方冲突中,张某被踹倒,爬起来后掏出刀子朝王鹏的舅舅郝某捅了三四刀,导致郝某身亡。经法医鉴定,郝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击胸部,伤及左肺,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扎人后弃刀逃跑,后向警方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