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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新政策:没有工作单位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湖南推新政策:没有工作单位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6年04月13日 10:1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毛敏轩 字号

内容摘要:”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原有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就需要单位的基本信息。据悉,根据新政策的草案,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长沙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根据规定,没有聘用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专户内开设个人账户,其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工作单位;缴存基数;就业;缴存比例;缴存登记;个体工商户;长沙市;从业人员;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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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将推行面向灵活就业人员的新政策 

  没有工作单位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湖南日报4月12日讯(毛敏轩)没有工作单位,缴不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今后,面向长沙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这是笔者今天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的消息。

    “以前,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市民,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原有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就需要单位的基本信息。

    据悉,根据新政策的草案,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长沙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根据规定,没有聘用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专户内开设个人账户,其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缴存基数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为8%至12%。据介绍,该政策具体执行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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