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地税局全面负责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并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月 1日后,地税部门办理代征增值税业务时,会区分不同情况为不动产转让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你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目前地税机关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相关税种实行一体化管理,营改增后,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时,相关的税种的计税依据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增值税?
关键词:增值税;发票;纳税人;不动产;二手房;地税机关;地税部门;买卖;申请;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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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五一过后“营改增”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地税房产处从十个方面为你解惑。
一、身边这些生活服务要营改增啦!
2016年5月1日即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少人认为,营改增是一项税制改革,对个人影响不大。而实际情况是,我们身边的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从5月1日起要改缴增值税啦,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咱就聊聊老百姓卖房这档子事儿,对比一下营改增前后税收负担的变化吧。假如你有一套住房要卖,卖价100万元,按照营业税政策,需缴纳营业税100万元×5%=5万元;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100万元÷(1+5%)×5%=4.76万元,少交2400元,相当于税收负担下降了5%。这对于卖房子的老百姓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呀。
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做些什么?你知道吗?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的职责是维持3不变,即征收单位不变、收入级次不变、税收票证不变。地税局全面负责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并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为你着想,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
二手房交易实行营改增后,普通个人首次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为避免税制转换给纳税人带来不便,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全国地税部门代征这部分增值税。也就是说,单位或个人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原来在哪里缴营业税,5月1日起就在哪里缴增值税,并且继续延续营改增前的办税流程。二手房买卖的全部缴税事项都在地税部门办理,国税部门不办理二手房转让相关税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