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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完善老年照料政策应提升性别敏感
2016年05月10日 16:13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马焱 字号

内容摘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老年照料的家庭友好型政策2000年以来尤其是近五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从公共政策层面推进解决老年照料问题,从颁布、修改的一系列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法律法规政策看。鉴于家庭照料仍是未来长时期内老年照料的重要形式,建议国家在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政策规划和部门规章时,除了继续关注和重视社会化养老中的老年照料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家庭养老中家庭照料者尤其是女性家庭照料者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城乡社区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完善便民信息网、构建社区呼叫系统等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等,落实好这些社区支持策略,对于缓解家庭照料者压力,提高照料技能和照料质量非常重视。

关键词:老年人;女性;养老;照料责任;家庭友好型政策;社区;法律政策;服务体系;男性;老年家庭

作者简介: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完善老年照料政策应提升性别敏感

 

  编者按

  伴随着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家庭成员在承担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的重担,其中子女和配偶是提供照料的主力军,且呈现出显著的性别差异,带来女性作为照料者的家庭角色和参与市场劳动的社会角色的冲突加剧。为此,应为老年家庭照料者尤其女性照料者提供具有性别敏感的家庭友好型政策和服务计划。

 

  老年照料是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过程中一个日益凸显且亟须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有1.38亿,占总人口的10.1%。为应对这一人口变化趋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指出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如何把这一战略性制度安排落实到位?老年人能否获得高质量的照料,提供照料的主体即照料者是一个关键性因素。

  女性承担了更多照料责任且面临角色冲突加剧

  当前,总体而言,家庭成员在承担着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的重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鉴于家庭养老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模式,我们有必要对家庭中老年照料者的状况进行深入考察,这既关系到照料者自身,也对老年人能否获得高质量的照料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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