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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网约车“负面清单”出台 三类犯罪前科人员禁入
2016年07月12日 13: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徐兴东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

关键词:清单;车驾驶人员;经济工作;出行;中国互联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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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个网约车“负面清单”出台

  三类犯罪前科及精神病人员禁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徐兴东)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据介绍,在深入调查研究前科公民限制就业情况、参考国内外运输业背景审查机制并广泛征求了知名专家学者及有关部委的意见后,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携手滴滴对网约车驾驶人员背景审查体系进行明确,正式制定了网约车驾驶人员禁入标准。

  标准中规定,被禁止从事网约车司机的违法犯罪类型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强奸罪、猥亵罪、拐卖罪、绑架罪、抢劫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淫乱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猥亵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

  滴滴还表示,网约车服务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且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主观故意且犯罪情形严重、有威胁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可能和有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充当车主会影响公共安全,应当限制准入。

  此前,深圳市交委就建议网约车平台限制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员(主要是犯有暴力犯罪、强奸等犯罪前科)、对网约车安全存在较大威胁的人员、公安机关正在缉捕的负案在逃人员、毒驾人员及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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